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时政 > 法谭 > 正文

朋友圈晒烟花骤起“生意经” 驾“宝马”跨省运输网络销售被拘

来源:新民晚报     记者:郭剑烽     作者:郭剑烽     编辑:吕倩雯     2019-01-14 17:51 | |

新民晚报讯 (记者 郭剑烽 通讯员 徐波)微信朋友圈晒出烟花照,引来许多点赞的同时,也有许多人询问哪里购买。管某和康某突然意识到,春节快到了,可以通过微信贩卖烟花爆竹获利,于是两人合伙在微信上做起了非法跨省运输贩卖烟花爆竹的生意,没想到生意刚起步没多久就被查处,两人双双被警方行政拘留5天。

图说:微信贩卖烟花爆竹获利。嘉定区公安局供图

1月9日,嘉定公安分局戬浜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一条线索,有人通过微信非法贩卖烟花爆竹。民警发现此人姓管,家住江桥地区,他通过微信公布各式各样烟花爆竹,还提醒买家“大的鞭炮烟花可以提前一周预订”。为了拓展生意,他还专门制作二维码方便买家传播。警方高度重视,随即对管某展开调查,发现他与朋友康某过从甚密,康某多次驾驶一辆沪C牌照白色宝马轿车出入上海市境。当天晚上,民警在华江支路一小区附近将这辆宝马车拦下,当场在车内查获多箱烟花爆竹。同时,警方循线追踪在管某家中查获各种类型整箱、散装的烟花爆竹,加上之前车上查获的合计20多箱。管某和康某到案后,交代了之前在微信朋友圈晒出放小烟花的画面,好多人求代购,于是便萌生了网上贩卖的主意。两人从12月底开始,合伙从江苏地区购买烟花爆竹,非法运输至上海家中储存,并通过微信加价销售获利。目前,两人被处行政拘留5天。

图说:警方查获的烟花。嘉定区公安局供图

春节将至,警方将全力开展烟花爆竹管控工作,任何非法运输、存储、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都将受到严厉查处。同时,警方也欢迎广大市民积极配合禁燃禁放相关工作,并积极举报违法线索。

今日热点

网友评论 小提示:您要为您发表的言论后果负责,请各位遵守法纪注意语言文明
您还能输入300
最新评论 [展开]

新民报系成员|客户端|官方微博|微信矩阵|新民网|广告刊例|战略合作伙伴

新民晚报|新民网|新民周刊|新民晚报社区版

新民晚报数字报|新民晚报ipad版|新民网客户端

关于新民网|联系方式|工作机会|知识产权声明

北大方正|上海音乐厅|中卫普信|东方讲坛|今日头条|钱报网|中国网信网|中国禁毒网|人民日报中央厨房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沪B2-20110022号|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3|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9381

广电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536号|违法与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900430043|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044号|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590号|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579号

新民晚报官方网站 xinmin.cn ©2019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