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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律师替人维权 网上造谣实施敲诈 一网络恶势力团伙受严惩

来源:新民晚报     记者:江跃中     作者:江跃中     编辑:吴雪舟     2019-06-09 09:53 | |

      新民晚报讯(记者 江跃中)2018年1月25日凌晨,上海警方经过2个多月的缜密侦查,捣毁了一个通过网上恶意发帖、写举报信等威胁手段实施敲诈勒索的恶势力团伙,团伙头目郭某银及多名骨干成员在黄浦、宝山、嘉定等区相继落网。今年3月,郭某银及5名团伙骨干成员分别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

图说:犯罪团伙成员落网。普陀公安分局 供图

图说:普陀区法院对郭某银判处有期徒刑20年。普陀公安分局 供图      

2017年11月,市民王女士向普陀警方报案称,为了处理一起侵权纠纷,2016年9月,她经人介绍认识了郭某银,郭某银自称是律师,“认识”很多高层领导,“路道很粗”,能量很大,能帮王女士获得巨额赔偿。为此,王女士与郭某银草签了一份所谓的法律咨询服务委托协议书,约定支付给郭某银维权费30万元。

       回到家后,王女士与女儿聊起了这件事,女儿马上提醒她,不能请这种不靠谱的人,对方明显是骗子。冷静下来的王女士,终止了与郭某银的委托协议。但王女士的噩梦开始了。郭某银在得知她决定终止委托后,便暴露了真实面目。郭某银通过多个手机号码,不停发短信威胁王女士,扬言如果王女士不支付委托费,就把她的“丑事”发到网上去,还在王女士居住的小区贴大字报,让所有人都知道她是个“品质恶劣”的人。郭某银还把他捏造王女士赖账的网文,截图发给王女士看,给王女士的名誉、生活造成了极大的影响。

       普陀警方立刻开展调查。在调查过程中,警方发现郭某银还涉及多起类似案件,涉案金额近300万元。如2015年11月,郭某银以受某酒店委托向某置业公司维权为由,通过在知名论坛发帖举报该置业公司租借给某连锁酒店的楼层有违章建筑,导致该连锁酒店经营陷入困境。后该连锁酒店的股东叶女士和郁女士迫于无奈,于2016年6、7月间,向郭某银分数次支付“ 委托费”共计28万元,酒店才得以正常经营。2017年1月,由于郭某银对法院判决其与某公司的房屋租赁合同不满,又一次故伎重演,通过组织相关人员在网上大肆散布涉及纠纷公司的负面帖文,以及在线下张贴大字报滋扰该公司正常工作秩序等方式进行威胁,迫使对方最终同意其110.25万元的“赔偿要求”,并支付10万元“法律咨询费”。此外,郭某银一直以“律师”自居,自称拥有专业律师团队、社会关系广泛,“能量大”,“路道粗”,能够解决棘手法律纠纷,一般律师办不了的事他都能操作。

      到案后,犯罪嫌疑人郭某银如实供述了其虚构律师身份,并雇佣犯罪嫌疑人范某、张某、连某、马某、郭某、郝某、沈某等人在多家网络论坛上发帖,并张贴“大字报”于被害单位及被害人住处,用威胁、恐吓等方式,勒索他人钱财的诈骗与敲诈勒索的违法犯罪事实。

       2018年4月19日,该案由普陀警方移送普陀区检察院审查起诉。今年3月28日,普陀区法院以敲诈勒索罪、诈骗罪,依法合并判决郭某银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罚金60万元。同日,另外5名团伙成员因犯敲诈勒索罪,均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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