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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微信好友是网红?不料却遭遇“李鬼”被骗钱

来源:新民晚报     记者:袁玮     作者:袁玮     编辑:吕倩雯     2019-06-12 19:23 | |

新民晚报讯 (通讯员 郁玥 记者 袁玮)微博、微信等社交平台的出现孕育了一批“网红”,也拉近了粉丝与偶像的距离。然而隔着屏幕,李逵、李鬼往往真假难辨,一不小心可能会跳入陷阱。近日,虹口法院公开审理了这样一起诈骗案件,被告人冒充“网红”博主,向粉丝前后“借”款近5万元,最终法院判决程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并处罚金5000元。

图片来源:东方IC

小虞是一位刚工作不久的职场新人,爱好街舞的她通过微博关注了一些网红博主,其中A博主是一位拥有几万粉丝量的街舞达人,经常在平台上传自己练舞的视频。某日,小虞在另一款社交平台上搜索附近的人时,无意发现了一个与A博主头像相同的用户。难道这就是自己的偶像?惊喜的小虞便在平台上与该用户聊起来,一来二去逐渐熟络的两人加上了微信。看到对方的朋友圈里都是A博主的自拍和生活视频,小虞更加确认了这就是A博主本人,遂逐渐放下了戒心。

2017年9月开始,微信里“A博主”开始以支付宝被冻结、发生车祸等事由向小虞“借”钱。虽有疑虑,但想到对方收入稳定又是自己的“偶像”,再加上对方言语诚恳,心地单纯的小虞便在不到半年的时间里,先后借给对方钱款37笔,共计5万余元,当然钱都是有“借”无还。直到2018年,小虞通过微博平台看到真正的A博主发表声明,提醒粉丝有人冒充自己诈骗,小虞这才意识到自己被假博主骗了。小虞随即向对方讨要钱款,但钱没拿到,反而被删微信好友,再也联系不到。小虞只得报案,不久犯罪嫌疑人程某被抓捕归案。

据程某交代,其利用微信冒充A博主,并通过盗用A的微博动态发布到自己微信朋友圈的手法骗取到小虞的信任,使小虞错认程某为真正的A博主并趁机诈骗,所得赃款均已被程某花完。直到东窗事发,害怕之下程某便删了小虞的微信。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程某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考虑到其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在家属帮助下退出全部赃款并获得被害人谅解,确有悔罪表现,可酌情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遂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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