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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交通违法被处罚心有不甘 上网诬陷民警暴力执法被拘

来源:新民晚报     记者:郭剑烽     作者:郭剑烽 陈渊明     编辑:吴雪舟     2019-06-23 13:53 | |

新民晚报讯(记者 郭剑烽 通讯员 陈渊明)日前,一则“市民因同一交通违法行为被宝山警方处罚两次,并遭现场民警暴力执法”的微博帖文引起了不少网民的关注。事件真相真的和发帖人说的一样吗?

图说:网络帖文及收据 宝山公安分局 供图

图说:当时的执法现场 宝山公安分局 供图

经过警方调查后发现,事件中的大量细节描述都是发帖人故意捏造的,目的是为了诬陷处罚他的民警和辅警。近日,违法男子吴某被宝山警方传唤接受调查。

6月13日上午,宝山公安分局罗泾派出所民警俞侃在配合分局交警开展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整治期间,拦下了2名遇红灯超越停车线停车的电动自行车骑车人,并对他们的交通违法行为分别处以30元罚款。处罚过程中,吴某先以他们2人停在人行横道线内,并未进入路口为由进行狡辩,不接受民警的处罚。在民警进行法律告知后,吴某又以民警态度生硬、怕民警打人等言语继续与民警们胡搅蛮缠。处罚完毕后,吴某将他和同伴收到的罚款收据合在了一起拍照,并上传网络,营造出了自己在一个路口因同一违法行为被民警连续处罚两次的假象,并虚构了遭民警暴力执法的情节,以此抹黑民警、博取网友同情。

发现该网络谣言后,宝山警方立即向当事民警俞侃等人调查核实,并通过执法记录仪内容还原了事实真相。6月17日,罗泾派出所将吴某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经询问,吴某交代了因为自己对民警的处罚不满,为泄愤,故意上网抹黑、诬陷民警的违法事实。目前,吴某因寻衅滋事被宝山警方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警方提醒:交通违法行为人如对处罚存有异议,可以通过行政复议等合法途径进行申诉。但任何形式恶意抹黑民警正常执法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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