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熟人来电,大学老师也中招:“流水线式操作”电信网络诈骗危害升级

来源:新民晚报     记者:袁玮     作者:袁玮     编辑:包雍尔     2019-07-01 10:01 | |

“老沈,我是老陈,这是我的新号码,你存一下。”“老沈,帮我转个账,求人办事儿给点好处费,我直接给不太合适......”就这样,大学教师沈某某被所谓的老友“老陈”骗走了20万。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手段不断升级,目标对象也“升级”,虹口检察院检察官段辉办理的这起电信诈骗案中诈骗链条环环相套、分工明确,让高学历人群也“中招”。

东方IC

案情回顾

2016年3月某天下午,上海某高校教师沈某某收到朋友“陈某”用陌生手机号发来的短消息,称自己更换了手机号码。于是,沈某某就把陌生号码保存了起来。第二天,“陈某”发短消息让沈某某帮忙转钱,“要给别人好处费,自己转不好。”沈某某回忆说,“他是我多年的老朋友,我同意帮他转钱。我把我的银行卡号给了他,让他打钱给我,我再帮他转出去。”

随后,沈某某收到一张银行转账凭证截图,“陈某”表示已经把10万元转账到沈某某的银行卡上。“我的银行账号一直没有入账信息,而对方说他的银行卡已经被扣款,是银行系统在升级导致延时到账。然后,对方多次询问我有没有收到。”沈某某说,“我看他比较急,就先用自己的钱帮他转账去指定账户了。”之后,“陈某”又发银行转账凭证截图给沈某某,称又转了20万元给沈某某,让其帮忙再转。在“陈某”的一再催促下,沈某某又往指定账户转了10万元。沈某某后来起了疑心,他打电话过去,但一直没人接。沈某某再给陈某原来的手机号打电话,才知道被骗了。

诈骗团伙是如何知道沈某某有一个多年好友“陈某”的呢?这个犯罪团伙分工明确,分为“拿料”、“砍树”等多个环节。“拿料人”通过招聘网站、社交平台等获取被害人基本信息后,交由“砍树人”伪装成被害人的熟人实施诈骗,最后由主犯将骗得的钱款取出分赃。

“拿料”是实施诈骗过程中最基础的一环,也是大部分团伙成员从事的工作。他们从58同城等大型招聘网站上搜集公司人事部门工作人员的邮箱,然后冒充该公司的老板或法定代表人发邮件,谎称公司的通讯录丢失了,请他们补发一份。随后,“砍树人”就会利用这些个人信息编织身份、实施诈骗,他们伪装成被害人的同事、朋友、亲戚等,谎称因各种不便向被害人寻求帮助,需要通过被害人银行账户向朋友转账。

“在此过程中,诈骗分子通常会发送伪造的银行转账凭证,让被害人轻信相关钱款已转,只是由于银行转账的延迟性,还无法查到钱款到账。”办案检察官说,不少被害人在没有确认钱款到账的情况下,就把自己的钱款转到“砍树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检察官释法

电信网络诈骗的套路与传统电信网络诈骗不同,在获取信息阶段,由原来简单地买卖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等信息转变为多角度、多环节采集,进而形成目标人物“画像”。如在上述案件中,诈骗团伙先从公司人事部门入手,骗取公司全体员工的个人信息。从面上覆盖后,诈骗团伙会进入社交平台深入了解被害人个人信息,进行点的突破。最后,用搜集来的信息编造故事与谎言,让被害人一步步放下防备之心。在诈骗过程中,由直接让被害人转账升级为伪造银行转账证明诈骗,利用银行转账延迟等借口来制造时间差,骗取被害人信任,进而骗取钱财。在犯罪组织上,分工更加细化,试图以此来逃避法律责任。在上述案件中,“拿料人”到案后,辩称自己只是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并未具体实施诈骗。因此,分工式的电信网络诈骗有别于传统诈骗,各环节分工之间,具有层层递进、缺一不可的关系,是一个完整的犯罪链条,也是流水线式的分工操作。

检察官建议

检察机关正在严厉打击此类侵害人民群众财产权益的电信网络诈骗活动,严格把握证据及定罪量刑标准,防止此类犯罪形成产业链、犯罪人群集团化。另外,一些经手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业如银行、电信、快递、电商等从业人员监守自盗导致信息泄露,还有一些网络支付平台存在安全漏洞,使公民个人信息泄露,这些都给犯罪分子提供了实施犯罪的“素材”。对于公司企业,建议加强人员培训,提高职业道德和法律意识,降低从内部泄露公民信息的可能性。对于公民个人,遇到涉及金钱转账问题,不要轻易相信对方换号码等说辞,最好能与亲戚、朋友联系确认一下是否是本人,或向当地派出所求助,以防上当受骗。

新民晚报记者 袁玮 通讯员  肖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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