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时政 > 法谭 > 正文

“职业打假”团伙专门购买过期食品敲诈超市 4名成员获刑

来源:新民晚报     记者:潘高峰     作者:潘高峰     编辑:赵菊玲     2019-07-01 16:34 | |

图说:4名过期商品敲诈勒索对象进入华联吉买盛超市。金山区委政法委供图(下同)

近日,上海金山警方经缜密侦查,成功侦破了一起以购买过期食品为名实施敲诈勒索案,抓获犯罪嫌疑人4名。目前,该团伙已被判处相应刑罚。

图说:4名嫌疑人在二楼翻商品。

2018年11月22日10时许,金山公安分局朱泾派出所接到辖区某超市工作人员报案,称有人蓄意将过期食品夹带入超市,后以购买过期食品为由敲诈超市钱财。接报后,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开展调查。超市员工告诉民警,这4名持外地口音的男子来到了超市,一共买了三袋散装称重的某品牌草莓酥零食,分三单结账。结账后,4名男子以所购食品过期并称要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为由,要求超市赔款1000元。超市员工对这三袋草莓酥中的过期食品检查后,发现生产批次与店内销售的生产批次不符,遂报警。

图说:4人买完东西下楼。

民警随即将现场的4名男子带回派出所进行调查。经审查,陈某等人交代了自2018年2月至2018年11月期间,先后多次窜至上海、浙江等地多家超市,采取事先踩点将过期食品放入超市,随后再进入超市购物后以买到过期食品为由实施敲诈的犯罪事实。另据陈某交代,其还伙同王某等人在2018年2月驾车窜至某超市进行“打假”,但未在超市内找到过期的商品,陈某等人便以“职业打假人”的身份索要年货,向超市敲诈勒索食用油、巧克力、曲奇饼干等物品,价值1000余元。

图说:3人结账离开。

2019年5月,经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该团伙成员陈某平、王某权、江某林、江某萍等4人以敲诈勒索罪被判处10个月至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至此,这一“以职业打假为名”的恶势力犯罪团伙宣告终结。

新民晚报首席记者 潘高峰

今日热点

网友评论 小提示:您要为您发表的言论后果负责,请各位遵守法纪注意语言文明
您还能输入300
最新评论 [展开]

新民报系成员|客户端|官方微博|微信矩阵|新民网|广告刊例|战略合作伙伴

新民晚报|新民网|新民周刊|新民晚报社区版

新民晚报数字报|新民晚报ipad版|新民网客户端

关于新民网|联系方式|工作机会|知识产权声明

北大方正|上海音乐厅|中卫普信|东方讲坛|今日头条|钱报网|中国网信网|中国禁毒网|人民日报中央厨房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沪B2-20110022号|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3|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9381

广电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536号|违法与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900430043|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044号|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590号|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579号

新民晚报官方网站 xinmin.cn ©2019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