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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讨薪无果扬言炸掉工地 “放狠话”涉嫌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被公诉

来源:新民晚报     记者:孙云     作者:孙云     编辑:赵菊玲     2020-04-15 11:02 | |

新民晚报讯 (通讯员 顾承骁 记者 孙云)因为讨薪无果欲制造社会影响给欠薪方施加压力,建筑工人刘某打电话给警方,扬言要和工友一起携带炸弹去工地大楼制造事端。20余名特警、武警等赶到现场后在工地大楼逐层寻找,终于抓到了只身一人的报警人。虽然经查证“炸掉工地大楼”只是刘某放出的一句狠话,但他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的行为属于“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情形。日前,松江区检察院以涉嫌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对其提起公诉。

图片来源:东方IC

春节前的一天早上,松江警方接到一通报警电话,电话那头的男子称自己讨不到工资,扬言要和几名工友一起去炸掉工地。警方迅速出动,武警、特警等近20人分乘五辆巡逻车赶赴男子所说的建筑工地,到达现场后,警力分成两组在工地大楼内部逐层寻找,终于将扬言制造爆炸的报警人抓获。

然而,这名男子被捕时手上既没有工具,身边也没有同伙。在民警讯问下,他承认意图“这就是一句狠话,我和工友也没有商量过,我也没有炸弹。我讲这句话纯粹是讲给警察听的,这样说能引起警察和工地的重视,就能早点拿到我的工资。”

原来,男子姓刘,常年在建筑工地务工。2019年11月,他和几名工友受一家装修公司委托,给一处建筑外墙刷漆,工程结束后,工钱却迟迟不付清,他多番讨要也没有结果,于是想出了打电话报警的主意。但这一通电话非但没有达到刘某预想的效果,反而使他触犯了法律。不仅如此,据刘某工友所述,公司并没有恶意拖欠工钱,在用工前双方已经协定了具体付款日期,施工期间每月也按时给予生活费,剩余尾款并非不给结算,只是时间未到,刘某的行为不合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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