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时政 > 法谭 > 正文

有期徒刑10个月!徐汇法院首例涉防疫物资诈骗案宣判

来源:新民晚报     记者:袁玮     作者:袁玮     编辑:赵菊玲     2020-05-22 17:41 | |

新民晚报讯 (记者 袁玮 通讯员 张硕洋)日前,徐汇法院在线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该院首例涉防疫物资诈骗案,法院依法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蒙某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违法所得责令予以退赔。

图说:庭审现场 徐汇法院供图

今年1月底,被害人因急于购买口罩,经朋友介绍在微信上结识了蒙某,蒙某谎称有大量口罩现货供应,编造还有其他买家等虚假事实,并向被害人发送口罩照片,两人商定口罩价格为每只2元。次日,被害人向蒙某购买2000只口罩,并支付4300元,后蒙某以口罩库存增加为由继续蒙骗被害人,要求加单,被害人遂于同日又向蒙某追加购买4000只口罩,并支付其7700元,蒙某在得款当日就赌博挥霍一空。2月4日,被告人蒙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到案后对上述事实供认不讳。

庭审中,蒙某表示自己在司法机关的教育下认识到了自己行为的违法性,愿意改过自新,重新做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蒙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钱款共计120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蒙某在新冠疫情防控期间,以出售防疫物资为由骗取他人钱款,至判决前未作退赔,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被告人蒙某将诈骗所得用于赌博挥霍,且曾因犯罪被处以刑罚,具有一定的主观恶性,酌情从重;被告人蒙某到案后有坦白情节,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从轻处罚。据此,作出上述判决。

今日热点

网友评论 小提示:您要为您发表的言论后果负责,请各位遵守法纪注意语言文明
您还能输入300
最新评论 [展开]

新民报系成员|客户端|官方微博|微信矩阵|新民网|广告刊例|战略合作伙伴

新民晚报|新民网|新民周刊|新民晚报社区版

新民晚报数字报|新民晚报ipad版|新民网客户端

关于新民网|联系方式|工作机会|知识产权声明

北大方正|上海音乐厅|中卫普信|东方讲坛|今日头条|钱报网|中国网信网|中国禁毒网|人民日报中央厨房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沪B2-20110022号|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3|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9381

广电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536号|违法与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900430043|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044号|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590号|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579号

新民晚报官方网站 xinmin.cn ©2020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