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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代写代发论文为由 骗取28人48万余元

来源:新民晚报     记者:袁玮     作者:袁玮     编辑:吕倩雯     2020-07-07 15:54 | |

新民晚报讯 (通讯员 王晓阳 记者 袁玮)“您好,我是杂志社编辑,可以帮您修改和发表论文……”靠网上购买的47万余条个人信息和一套“话术”,李某、刘某等6人以“杂志社编辑”代写代发专业论文的名义在近一年内骗取28人共计48万余元。近日,虹口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对犯罪嫌疑人李某批准逮捕,以涉嫌诈骗罪对犯罪嫌疑人刘某等5人批准逮捕。

图源IC

今年4月,被害人徐某来到公安局报案,称她去年8月曾在家中接到一个电话,对方自称是某杂志社刘编辑,可帮她修改完善论文并承诺能将论文发表在核心期刊上。手上刚巧有篇论文要发表的徐某加了这名“刘编辑”的微信,后于2019年8月至12月间分4次转给刘编辑2.4万元用于润色和发表论文。期间刘编辑将所谓期刊的录用通知发给徐某,并承诺徐某很快发表。今年4月,徐某向刘编辑打听论文进展时,发现已无法给对方发送消息,刘编辑的电话也已停机,徐某方才醒悟自己可能是被骗了。

根据徐某提供的线索,警方很快将李某、刘某等6人抓获。经查,2019年5月,李某注册成立了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聘任刘某为主管,李某、陈某等人为业务员,利用李某从网络购买的47万余条个人信息,谎称是杂志社编辑,通过拨打电话、微信聊天等方式,以代写代发论文为诱饵开始实施诈骗。这些被购买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电话、工作单位、邮箱等内容。 “每天由我或者刘某发给每个员工一两百条名单信息,然后员工就按照固定的话术不停地给名单上的人打电话,询问对方是否需要代写以及发表论文,对方有需求的话,我们就互加微信,让对方先付一部分定金。”李某交代。随后,他们通过伪造论文录用通知书来骗取被害人信任,进一步收取“尾款”。至案发时,6名犯罪嫌疑人已骗取28名被害人共计489500元。

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李某、刘某等6人的行为均已触犯我国《刑法》,涉嫌诈骗罪。犯罪嫌疑人李某通过购买的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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