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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闹法院 咬伤法警——一男子因妨害公务获刑9个月

来源:新民晚报     记者:袁玮     作者:袁玮     编辑:梅璎迪     2020-07-28 14:39 | |

新民晚报讯 (通讯员 王晓阳 记者 袁玮)因为不满法院对案件的处理结果,男子张某不仅大闹立案大厅,在法警将他强行带离时还咬伤了法警。近日,虹口区检察院以妨害公务罪对张某提起公诉,法院判处张某有期徒刑9个月。

图片来源:东方IC

案发当天上午,在法院立案大厅,男子张某和父亲在大厅里大喊大叫,随意踢凳子,朝着工作人员吐口水。经该院法警多次劝阻制止,二人仍在现场滋事不肯离去,严重扰乱人民法院正常工作秩序。该院法警接指令遂将被告人张某及其父强制带离,在带离途中,被告人张某将一名法警右手前臂内侧咬伤。经鉴定,被咬法警曾某右臂有20平方厘米的软组织挫伤,构成轻微伤。此后,张某一直辩称自己有精神疾病,但拒绝去司法鉴定科学研究所做鉴定。

张某被提起公诉后,为体现公正,该案在另一法院审理。开庭前,法官走访了张某就诊的医院,据医生介绍,张某患有创伤后应激障碍,但不影响辨认能力。法庭上,张某一直以记忆模糊为由回避公诉人的提问,直至看到案发时的视频才承认了自己的行为。

虹口区检察院指控,根据我国《刑法》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构成妨害公务罪。张某明知曾某等人正在执行职务,仍以撕咬手臂的严重暴力方式阻碍法警执行任务并致其受伤,构成妨害公务罪。经审理,法院当庭以妨害公务罪对被告人张某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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