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晚报讯 (通讯员 黄迪 记者 郭剑烽) 被告人韩某酒后驾驶小轿车,遇到警察设卡检查,心里发虚的他变道逃逸后,途中竟撞上了拦截他的警车。日前,嘉定区人民检察院以危险驾驶罪对被告人韩某提起公诉。
图片来源:东方IC
2021年4月26日凌晨,韩某酒后驾驶小轿车沿嘉定区永盛路由南向北行驶,忽然发现前面路口有警察设卡检查。自知酒驾的他决定铤而走险,于是驾驶车辆变道右转,试图避开民警检查。内心慌张的他驾驶动作走形,车辆失控撞上路肩石。民警发现有车辆试图逃逸,立即驾车拦截。最终,韩某驾驶的车辆追尾撞上了警方的拦截车辆。
韩某酒劲上来,坐在车内的他拒不下车接受检查,民警只能破窗将其抓获。随后,民警将其送往医院抽血进行酒精检测,经鉴定,韩某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0.96毫克/毫升,达到醉酒程度。
嘉定区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韩某醉酒驾驶机动车,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应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检察官表示:
本案中韩某醉酒驾车本已违法犯罪,还自作聪明驾车逃逸来逃避法律追究,更是错上加错。在此,提醒广大车友,如遇到警方查酒驾,应停下车辆主动配合,切莫因酒后驾车,自食追悔莫及的苦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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