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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明目张胆!男子光天化日多次行窃

来源:新民晚报     记者:郭剑烽     作者:郭剑烽     编辑:黄佳琪     2021-11-01 19:41 | |

新民晚报讯 (通讯员 金玮菁 记者 郭剑烽)你见过如此明目张胆的贼吗?光天化日在露天桌椅处,趁人熟睡,偷他人手机;面馆吃面时,偷吧台内现金;在店铺门口,偷电动自行车……日前,宝山区检察院对该男子以盗窃罪提起公诉。

孙某没有正当工作,又居无定所,还曾因盗窃、诈骗被收容劳动教养,因犯盗窃罪、贩卖毒品罪被判处刑罚。但接受了这么多的处罚和教育后,孙某还是屡教不改,仍以身试法。

图片来源:东方IC

2021年5月24日下午,孙某闲逛至一中介公司,看到店后门处停了一辆电瓶车,车钥匙还插在上面,孙某顺手将车开走。次日找人将车卖了。

5月30日早晨5点多,孙某在某日料店露天桌椅处,看到有人在店门口靠在桌边睡着了,而他的手机就放在桌上,孙某就上前将他的手机偷走。被害人候某醒后发现手机被盗,经查看监控,发现了孙某的盗窃行为。当天晚上,候某和朋友在隔壁酒吧看到了孙某,孙某起初否认盗窃,在看到监控录像后,孙某才将手机归还。

6月20日中午,孙某走进一家面馆,看到店老板在厨房忙碌,店内没有其他人看管,就坐在店铺收银台边,装作吃饭的样子,悄悄打开收银的抽屉,从中拿出一叠钱。店老板发现营业款被盗后,查看监控,确认是孙某所盗。没过几天,孙某又到了这家面馆,店老板一眼认出了孙某,让他还钱,孙某在质问下承认盗窃,但趁店老板不备逃跑了。

7月9日凌晨4点多,孙某在一家店铺门口,看到一辆电动自行车,上面还插着钥匙,周围没人注意,孙某就起了贪念,用钥匙启动电动自行车骑走了。之后,找了一家小店将车卖了。民警接到被害人报案后,在收赃者处将被盗电动自行车追回。

经过鉴定,上述被盗物品共计价值2000余元。

宝山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孙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以盗窃罪对其提起公诉。日前,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孙某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检察官提醒,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别因为一时的贪念,让自己承受严重的后果。在公共场所也请大家提高警惕,不要让贵重物品离开自己的视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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