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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热水器“超期服役”致伤亡获10万元保险理赔

来源:新民晚报     记者:袁玮     作者:袁玮     编辑:赵菊玲     2021-11-09 14:31 | |

新民晚报讯 (通讯员 侯艳 记者 袁玮)租户使用“超期服役”的燃气热水器造成燃气泄漏而死亡,因房东投保了民用燃气保险,死者家属获得了理赔。

图片来源:东方IC

2018年年初,上海市一小区的出租屋里发生两死一伤的严重事故,经公安机关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是燃气热水器超过使用年限,并且排气管道排风不畅导致一氧化碳在室内积聚,造成三名租户一氧化碳中毒伤亡。

事发后,死者家属将房东及燃气公司诉至法院,要求承担赔偿责任。法院经审理认为房东对租户负有安全保障义务,未定期安全检修且对燃气公司明确告知的安全隐患怠于排除,因此承担事故60%责任,而死者作为使用人在未保持室内空气充分流通条件下长时间使用热水器系导致涉案燃气事故的次要原因,因此承担事故40%责任。

判决后不久,房东找到死者家属并告知:在事故发生前已投保民用燃气保险,作为投保人理应获得保险金赔付,希望死者家属能够配合保险理赔。保险公司得知情况后也联系到死者家属并告知:有权获得保险金,但根据保险条款,需要提供燃气意外事故证明、保单原件等材料才能进行保险理赔。

死者家属得知后认为两死者是该保险的被保险人,在没有指定受益人的情况下,法定继承人为受益人具备保险金请求权,但由于缺乏保险理赔所需材料,保险公司无法向死者家属理赔。无奈,家属只得向虹口法院申请诉前调查令,由于涉及程序性证据问题,法院审查后出具诉前调查令,随后死者家属调取了事故房屋的燃气险保险单及保险合同,顺利向法院起诉。经法庭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保险公司向两死者家属分别支付理赔款各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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