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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客运载人、逆向行驶、肇事逃逸……静安交警快速侦破一起交通肇事案

来源:新民晚报     记者:潘高峰     作者:潘高峰     编辑:赵菊玲     2021-11-18 10:25 | |

   骑行电动自行车违法载人,逆向行驶发生交通事故后又逃逸 ……近日,上海市静安区一路口发生一起两辆非机动车相撞的交通事故,肇事电动自行车驾驶员逃离现场,伤者被警方及时送医救治。静安警方经侦查快速抓获交通肇事逃逸 ,违法人李某因涉嫌交通肇事逃逸被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

警方供图(下同)

11月8日上午,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交警支队接到群众报警,称在共和新路西侧近中山北路路口,发生了一起两辆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其中一名骑车人被撞后倒地受伤。民警抵达现场后第一时间将伤者送医救治,并迅速开展走访排摸对事故全过程进行了还原。

据伤者李先生回忆,其驾驶电动自行车由北向南正常行驶在共和新路上,突然路口转来一辆载人的黑色电动自行车,逆向径直朝其快速驶来,李先生避让不及被撞倒。事故发生后,对方立即起身驾车离开了现场,后座人员也徒步离开了现场,李先生则受伤倒地无法动弹。

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交警支队事故审理大队民警张俊介绍,肇事车辆当时是逆向行驶且车速较快,在载有一名成年人的情况下,碰撞产生的冲击力使得李先生骑行的电动自行车发生侧滑并摔倒,发生事故时,肇事车辆沿着共和新路逆向行驶了200米左右与李先生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事故责任明确,而肇事车辆驾驶员未在现场做出任何应急处置即驾车逃逸,警方随即对该名非机动车驾驶员的违法行为启动立案侦查程序。

经走访排摸,交警部门很快发现肇事驾驶员每日固定时间段会停留于大统路地铁一号线中山北路站附近接人。据此,静安警方立即安排警力守候伏击,并于11日一早成功将嫌疑人李某抓获。

到案后,李某对11月8日上午违法载人、逆向行驶造成交通事故且肇事逃逸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并坦言逃逸的原因系害怕承担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驾驶员李某要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同时李某因涉嫌交通肇事逃逸的违法行为被静安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

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交警支队事故审理大队副大队长王晓斌介绍,车辆驾驶员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应立即停车,报警,保护现场,并协助抢救伤员,尽可能降低事故的危害才是正确作法。肇事逃逸不仅将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还将面临行政拘留甚至是更严重的刑罚。

通讯员 宋一江 新民晚报记者 潘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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