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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浦警方侦破1.6亿特大合同诈骗案,汽车租赁公司竟高抛低吸新车赚差价

来源:新民晚报     记者:孙云     作者:孙云     编辑:包雍尔     2021-12-07 09:18 | |

新民晚报讯 (通讯员 张梦凯 记者 孙云)汽车租赁公司不务正业,在长期亏损状态下大肆购买新车3000辆,利用支付定金提车到交付尾款之间的时间差,做起高抛低吸的把戏,造成两家汽车销售公司损失高达1.61亿元——杨浦警方近日成功侦破一起特大合同诈骗案件,分赴黑龙江、辽宁等5地调查取证,并在上海抓获犯罪嫌疑人赵某。目前,犯罪嫌疑人赵某已被依法批准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图说:警方逮捕犯罪嫌疑人赵某。杨浦公安分局供图(下同)

日前,杨浦公安分局先后接到辖区两家汽车销售服务公司报案称,辽宁某汽车租赁公司在与其签订多份《汽车产品购销合同》后,支付车价20%的保证金后提货,之后就始终拒绝支付尾款,且将所购车辆转手卖掉套现。

接到报案后,杨浦公安分局经侦支队调查确认,自2019年11月起,辽宁某汽车租赁公司向杨浦这两家汽车销售服务公司签订7份汽车销售协议,在收取20%的保证金后,两销售公司便将车辆发货到该汽车租赁公司法定代表人赵某指定的库房。合同约定,收到汽车后,该租赁公司应于90日内支付剩余车款,赵某却迟迟不愿支付,且已以成本价9折的售价将车辆悉数卖出,总数高达3000余辆。经进一步查证,专案组发现该汽车租赁公司长期亏损,并无实际运营和偿还能力,涉嫌合同诈骗。

图说:涉事车辆

为此,专案组分赴黑龙江、辽宁等5个省市连续作战,对涉及本案的汽车、交易记录等信息走访排查、固定证据。在充分掌握了赵某的违法事实后,专案组民警在上海将其抓获。    到案后,犯罪嫌疑人赵某对自己明知无履行能力依然签订合同骗取他人公司财物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经查,赵某长期通过借贷获取资金后倒卖车辆赚取差价,起初有些利润,近年来逐年出现亏损。眼看公司已名存实亡,赵某却始终不愿放弃自己的优越生活,开始触碰法律底线,使得自己在违法道路上越陷越深。

警方提醒:汽车销售公司在经营中要加强防范意识、规范销售规程。签订销售合同前应当通过多种渠道对租赁公司的身份、经济状况、信用程度做全面的调查并详细登记,同时,在签订合同时可以依法与对方约定保证金、财产抵押等担保方式,最大限度保障双方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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