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时政 > 法谭 > 正文

这个手机为何便宜近一半?原来是旧配件拼出来的“山寨机”

来源:新民晚报     记者:李一能     作者:李一能     编辑:赵菊玲     2021-12-08 19:59 | |

新民晚报讯(记者 李一能 通讯员 高松)小李在淘宝一家店铺上购买了一部华为畅享9型号的手机,到手的价格比其他店铺同型号的手机便宜了近一半,不料用了几天就“歇菜”了,事情的真相超乎他的想象,所谓正品手机原来是商家用旧零件自己拼装的。日前,崇明区检察院对这起假冒注册商标案件进行了公诉。

图源:东方IC

小李在购物时是看着商家在商品页面上宣传的是正品全新,收到货后包装配件也是一应俱全,还以为捡到了便宜。谁知用了没几天,这部手机就经常出现卡顿、死机的情况,有时甚至连电话都打不出去。面对这部几乎无法正常使用的手机,小李联系卖家询问情况,卖家始终没有回复他,无奈之下小李只能选择报警。

警方根据线索将淘宝店主陆某、徐某夫妻二人抓获到案,陆某到案后称,他和徐某在淘宝和拼多多上开设了店铺,主要销售华为品牌的手机,但实际上,他们并未取得华为公司的授权,所销售的手机也并不是像网店上宣传的那样是正品全新机,而是他们自行组装的翻新机。陆某会根据网店的销售情况,去市场上采购旧的手机主板和假冒华为品牌的屏幕、电池等配件,然后进行翻新组装。为了让手机看上去更像一部正品全新的手机,陆某还采购了假冒的进网许可证、说明书、保修卡、包装盒等全套手机包装配件。手机翻新组装完成后,会由徐某对手机进行恢复出厂设置和测试,然后包装发送给客户。

经审计,陆某和徐某翻新手机的销售额达人民币400余万元,警方还在二人的加工点搜查出华为手机标识、屏幕、后盖、包装盒等配件500余件。崇明检察院经审查认为,陆某、徐某二人在未取得华为技术有限公司授权的情况下,将采购来的配件组装、翻新后以正品全新华为手机名义对外进行销售的行为已经触犯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的规定,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最终法院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陆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人民币二百万元,判处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人民币四十万元。

今日热点

网友评论 小提示:您要为您发表的言论后果负责,请各位遵守法纪注意语言文明
您还能输入300
最新评论 [展开]

新民报系成员|客户端|官方微博|微信矩阵|新民网|广告刊例|战略合作伙伴

新民晚报|新民网|新民周刊|新民晚报社区版

新民晚报数字报|新民晚报ipad版|新民网客户端

关于新民网|联系方式|工作机会|知识产权声明

北大方正|上海音乐厅|中卫普信|东方讲坛|今日头条|钱报网|中国网信网|中国禁毒网|人民日报中央厨房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沪B2-20110022号|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3|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9381

广电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536号|违法与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900430043|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044号|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590号|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579号

新民晚报官方网站 xinmin.cn ©2021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