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晚报讯 (通讯员 金淑琴 记者 屠瑜)2021年12月15日,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沪上首起“情感挽回大师”诈骗案。
图说:庭审现场 金山法院供图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王某双及相关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公诉机关指控:2020年5月起,被告人王某双出任山东某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后改名为山东某心理咨询有限公司)负责人并于同年8月成为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在其任职期间,伙同他人为骗取钱款,安排工作人员在不具备专业知识前提下,谎称可以帮助解决个人情感问题,采用包装虚假身份、诱导下单等方式骗取被害人信任,在被害人下单后,介绍其至服务部,后续服务部人员以延长服务周期、第三方介入、分离引导等名义再次骗取被害人钱款共计人民币200余万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王某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通过电信网络骗取被害人钱款,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王某双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被告人王某双有认罪认罚、坦白情节。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各辩护人针对王某双自首情节认定、具体涉案金额以及对各被害人被骗金额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等问题发表了相应意见。
该起“情感挽回大师”诈骗案共涉及被告人55名,目前均在审理中。
合议庭将在评议后依法对上述案件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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