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时政 > 法谭 > 正文

高校研究生被网恋“美女”骗走20余万元

来源:新民晚报     记者:郭剑烽     作者:郭剑烽     编辑:黄佳琪     2021-12-21 19:27 | |

网络时代,鱼龙混杂,网络恋爱往往难以摸清对方底细,容易滋生犯罪。一名高校研究生刘某就被网络上认识的“美女”骗走了20多万元,而这位美女竟是男子秦某所饰。日前,宝山区检察院对这起诈骗案提起公诉。

图片来源:东方IC

2020年4月,刘某在陌陌上认识了在KTV工作的“林女士”,双方互加微信,聊了一阵后,相约去KTV见面并开了包房唱歌。之后,两人又出来见面两次,都是喝酒唱歌。2020年5月15日,“林女士”开口向刘某借款,她需要偿还前男友的贷款,还有弟弟欠下的赌债,刘某当下就通过借呗借款2.3万元转账给了“林女士”。5月20日,“林女士”又提出这个特殊的日子,刘某应当表达爱意。于是刘某又转账了5200元、1314元。稍后,“林女士”转回520元。

之后“林女士”又以爷爷车祸需要手术费、吃饭、充话费、买机票、交保险费、给爷爷买药、爷爷住院、爷爷去世殡葬费等理由向刘某索要钱款,刘某一一答应。期间,“林女士”曾称自己喝酒喝到胃出血,还发了一张割手腕的照片给刘某。

刘某自己财产能力并不雄厚,他转账给“林女士”的20余万元大多是从借呗等渠道借贷获得,为此,刘某已经入不敷出。而当额度耗尽,“林女士”甚至向其发来商家支付二维码,希望他通过花呗继续给钱。

由于“林女士”迟迟不还款,刘某产生了怀疑,便去报警。

那么这位“林女士”到底是谁?“林女士”自首后,身份令人大跌眼镜。“林女士”其实是男子秦某,在一家KTV从事拉客业务,他在工作期间用女性身份在交友软件上注册信息,从网上搜索美女照片作为头像,拉动男客户消费,从而获得收益。在此期间,他结识了刘某,秦某便动起了歪脑筋,在获取刘某信任后,编造各种理由骗取刘某的钱款。

但秦某如何做到线下见面不被识破?原来,秦某让女同事冒充自己与刘某见面、语音聊天。他们见面的地点就是秦某工作的KTV,秦某装作经理到现场。为了不穿帮,他事先给女同事看了他和刘某的聊天记录。

案发后,秦某家属代为赔偿刘某的部分钱款。

宝山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秦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他人钱款,数额巨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以诈骗罪对其提起公诉。鉴于刘某有自首情节,作了部分赔偿,法院以诈骗罪判处秦某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责令继续退赔被害人的经济损失。

检察官提醒,网恋时应提高警惕,遇到借款,出资等情况,一定要三思而后行。

通讯员 金玮菁 新民晚报记者 郭剑烽

今日热点

网友评论 小提示:您要为您发表的言论后果负责,请各位遵守法纪注意语言文明
您还能输入300
最新评论 [展开]

新民报系成员|客户端|官方微博|微信矩阵|新民网|广告刊例|战略合作伙伴

新民晚报|新民网|新民周刊|新民晚报社区版

新民晚报数字报|新民晚报ipad版|新民网客户端

关于新民网|联系方式|工作机会|知识产权声明

北大方正|上海音乐厅|中卫普信|东方讲坛|今日头条|钱报网|中国网信网|中国禁毒网|人民日报中央厨房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沪B2-20110022号|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3|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9381

广电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536号|违法与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900430043|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044号|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590号|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579号

新民晚报官方网站 xinmin.cn ©2021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