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时政 > 法谭 > 正文

两男子醉酒驾驶被查,均被刑拘吊销驾驶证

来源:新民晚报     记者:李一能     作者:李一能     编辑:赵菊玲     2021-12-22 19:34 | |

新民晚报讯(记者 李一能)年底聚会多,亲朋好友推杯换盏,好不热闹,但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底线必须守牢。近日,上海市公安局崇明分局在开展交通整治时竟接连查获两人醉酒后危险驾驶。

图说:文某接受血液酒精浓度测试 崇明警方供图(下同)

12月10日21时许,上海市公安局崇明分局民警蔡如源、尹忠杰带领两名辅警开展交通违法整治时,发现一轿车打开车窗时散发出浓重的酒气,随即要求驾驶员下车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然而驾驶员文某(化名)下车后非但不呼气反而吸气,见驾驶员不配合执法,民警遂对其进行传唤,准备将驾驶员带往医院做血液酒精浓度测试。

图说:袁某在做呼气式酒精浓度测试

正当民警准备将文某带往医院时,设卡点前又驶来一辆小型轿车。民警将该车拦停后发现驾驶员袁某同样满身酒气。随后,民警将两人带至医院进行检测,经检测文某血液酒精浓度为143mg/ml,袁某血液酒精浓度为213mg/ml,都已超过醉驾标准。

经讯问,文某交代当晚与朋友聚餐时喝了酒,虽然朋友千叮咛万嘱咐酒后千万别开车,可文某心存侥幸,自以为自己饮酒的程度不影响驾驶安全,结果被民警逮个正着。而袁某的情况与文某如出一辙,也是盲目自信,结果被警方查获。

目前,文某和袁某均因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崇明警方依法刑拘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警方提示:酒过三巡,开车不行;醉酒上道,危险就到。作为驾驶员,既要对自己负责,也要对家人负责,更要对社会负责,“开车不饮酒、饮酒不开车”的底线必须守牢。

今日热点

网友评论 小提示:您要为您发表的言论后果负责,请各位遵守法纪注意语言文明
您还能输入300
最新评论 [展开]

新民报系成员|客户端|官方微博|微信矩阵|新民网|广告刊例|战略合作伙伴

新民晚报|新民网|新民周刊|新民晚报社区版

新民晚报数字报|新民晚报ipad版|新民网客户端

关于新民网|联系方式|工作机会|知识产权声明

北大方正|上海音乐厅|中卫普信|东方讲坛|今日头条|钱报网|中国网信网|中国禁毒网|人民日报中央厨房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沪B2-20110022号|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3|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9381

广电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536号|违法与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900430043|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044号|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590号|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579号

新民晚报官方网站 xinmin.cn ©2021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