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时政 > 法谭 > 正文

女子路“霸”20分钟,冲动行为付出“行政拘留”代价

来源:新民晚报     记者:江跃中     作者:江跃中     编辑:杨欢     2021-12-26 12:56 | |


    新民晚报讯 (通讯员 宋严 记者 江跃中)只因公交车驶离车站被司机拒绝上车,一中年女子竟挡在公交车前玩起了手机,直至乘客报警,民警到场,这场闹剧才得以收场。近日,普陀警方接群众报警,迅速处置一起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案件,涉案女子因自己冲动,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图说:违法行为人史某到案。普陀公安分局供图(下同)

    12月13日晚上10时42分许,普陀公安分局长寿路派出所接到报警称,长寿路与叶家宅路路口,有一中年女子因未赶上公交车,拦在公交车前近20分钟不愿离开。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处置,将拦在公交车前的女子史某传唤至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

图说:公交车行车记录仪拍摄下史某拦在车前玩手机的画面。

    到所后,经过询问,史某如实向民警供述了自己阻拦公交车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当晚10时20分许,史某来到长寿路叶家宅路公交车站,恰巧其准备乘坐的公交车驶离车站,而受前车阻挡,公交车停在了离车站不远的机动车道上。史某立即跑到车边,试图与司机沟通上车,被司机拒绝后,史某又来到驾驶位窗边继续与司机纠缠。依旧被拒后,出于报复心理,史某竟头脑一热走到车前,阻拦公交车前行,还现场玩起了手机,足足站了20分钟,直到民警到场。经过民警的教育,史某对自己一时冲动的行为后悔不已。


今日热点

网友评论 小提示:您要为您发表的言论后果负责,请各位遵守法纪注意语言文明
您还能输入300
最新评论 [展开]

新民报系成员|客户端|官方微博|微信矩阵|新民网|广告刊例|战略合作伙伴

新民晚报|新民网|新民周刊|新民晚报社区版

新民晚报数字报|新民晚报ipad版|新民网客户端

关于新民网|联系方式|工作机会|知识产权声明

北大方正|上海音乐厅|中卫普信|东方讲坛|今日头条|钱报网|中国网信网|中国禁毒网|人民日报中央厨房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沪B2-20110022号|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3|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9381

广电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536号|违法与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900430043|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044号|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590号|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579号

新民晚报官方网站 xinmin.cn ©2021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