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晚报讯 (记者 李一能 通讯员 吕亚南)2021年9月,犯罪嫌疑人娄某得知奉贤某村在拆迁,他便开车到该村附近想收购有价值的石头,但此举让他遭受了牢狱之灾,因为他看上的是一块清末文物石井圈。
图说:涉案文物。奉贤区检察院 供图
当娄某逛到某道观附近时,看到一块直径约60厘米的石井圈,他的工作就是收购一些手工的、有年份的石头,再转手卖出去,所以有相关专业知识,当他看到这块石井圈是用手工制作的,认为这块石井圈“能值点钱”,便用自己车上的吊机把这块石井圈吊上车带回了家。
该石井圈是某道观专用的青石,重约300余斤,因道观拆迁,该石井圈就暂时被存放在田间,并用黑色纱布掩盖。经鉴定,这块石井圈属于晚清至民国初年文物。
犯罪嫌疑人娄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涉嫌盗窃罪。2021年12月3日,奉贤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其提起公诉,12月14日,法院依法判处娄某拘役五个月,宣告缓刑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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