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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洞照片属于谁?朋友圈分享哪些热图时,可能有侵权风险?

来源:新民晚报     记者:易蓉     作者:易蓉     编辑:夏韵     2019-04-12 08:54 | |

  世界首张“黑洞”照片问世,朋友圈刷屏无数。网友却发现这张似乎应该属于“全人类”的“黑洞”照片被视觉中国公司打上了水印宣示版权,尽管视觉中国随后申明仅获编辑类使用授权,仍然引发热议。“黑洞”照片究竟属于谁?新闻报道、微信公号、社交网络转发是否会侵权?

图说:欧洲南方天文台提供各类规格的免费下载 来源/ESO官网

  首张“黑洞”照片不是“作品”

  从法律角度解读“黑洞”照片,或许“黑洞”并没有版权之说。华东政法大学副教授陈绍玲解释,不同于科幻片中人类描绘出来的“黑洞”画面,此次发布的“黑洞”照片本质上是算法的产物,严格意义来说它不是法律意义上的“作品”。

  世界首张“黑洞”照片的拍摄过程极其复杂,照片的部分数据来源于全球现有的八个射电望远镜(阵)捕获的数据,剩余数据通过一定的算法综合分析、处理形成,最终“冲洗”形成“黑洞”照片。陈绍玲指出,“黑洞‘照片’本质上是特定算法的唯一产物,算法相当于公式,公式固定,结果唯一。这意味着‘计算’这张‘黑洞’照片的科学家不但不能干预‘计算’过程,而且对‘计算’结果也没有选择余地,只能得到唯一结果。而著作权法要求作品必须是作者个性化判断和选择的产物,个性化判断和选择的空间越大,创造性的程度越高,越有可能构成作品。‘黑洞’照片不是科学家个性化判断和选择的产物,而是特定算法的唯一结果,因此不能构成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不是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

  但另一方面,考虑“来源”,首张“黑洞”照片来自于“事件视界望远镜”组织是毋庸置疑的。

  不同于首张“黑洞”照片,其他很多的天体照片,是由科学家利用摄影设备拍摄形成的。对此,陈绍玲表示,这类图片是拍摄者个性化判断和选择的产物,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但其版权归属主要看“谁创作”,如果由个人拍摄形成,个人作为作者可以享有版权;如果个人受托拍摄该照片或者某个科研机构的员工拍摄了该照片,那么照片的版权就有可能属于委托方或者特定的科研机构。当然,著作权法对作品的保护不是绝对的,特定情况下的个人使用、教学科研目的的使用,即使没有经过作者的许可,也不属于著作权侵权行为。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部分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图片可以被用于科普等公益目的,所以这些图片的著作权人往往会有条件地放弃著作权——通过在使用者和图片权利人之间签订合同的方式,实现使用者对图片的免费使用以及对著作权人权益的尊重。

  “例如国外许多科研机构会开放图片的下载权限,但要求使用者签署CC版权许可协议(公共著作权许可协议),对使用者的使用行为作出限制,如要求图片的免费使用者必须注明图片来源,否则将构成对权利人著作权的侵犯。”陈绍玲说。例如在此次“黑洞”事件中,虽然“视觉中国”声称就“黑洞”照片获得了欧洲南方天文台(ESO)的版权授权。但欧洲南方天文台要求使用者遵守CC协议,无论是不属于作品的“黑洞”照片,还是属于作品的其他天体照片,ESO均允许一定条件下的免费使用,“视觉中国”声称的版权授权是不可能存在的。

  对其他有版权的照片应谨慎传播

  此次首张“黑洞”照片发布后,微信“朋友圈”刷屏无数,大家转载相关报道,也有人下载“黑洞”照片后在微信“朋友圈”公开发布。对此,陈绍玲提醒,“黑洞”照片毕竟不属于作品,不存在版权侵权问题,但其他照片一般均享有版权,网友应做到谨慎传播。陈绍玲强调,“微信‘朋友圈’不同于‘家庭圈’或者‘私密朋友圈’,属于法律上的公开场合。在微信‘朋友圈’传播他人享有版权的照片,属于向公众传播作品的行为,有侵犯他人作品的风险。”

  任何个人或者媒体经营者均应尊重法律,保护他人的知识产权。但在现实中,不少图片公司,利用公众对法律认识的盲区,以维权之名,行牟利之实。例如,不少图片使用者认为,非商业目的使用他人图片不侵权。但根据《著作权法》,无论基于何种目的,只要使用了他人的作品,即构成侵权,就有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可能。因此,不少自媒体往往因为使用了图片公司的一张图片,就要承担几千元甚至几万元的赔偿责任。

  陈绍玲认为此类诉讼频出也折射出部分图片公司的“不道德”:这些图片公司先是放任网友侵权,接着利用诉讼维权,这实际上是在利用公众的法律认知误区和国家的司法资源牟取个人利益。陈绍玲强调:“相比之下,权利人‘放任’侵权的现象在国外比较少见。不少国外的图片网站为了防止用户侵权,往往会降低图片像素、在图片上添加超大水印,用户除非付款,否则不能正常使用这些图片。当然,国外公司的维权经验是否值得借鉴,视国内图片公司的经营策略和国家的知识产权保护政策而定。如果企业通过‘维权’就可以获利,任何先进的维权经验都不值一文;反之,国外的维权经验有助于建立规范有序的图片版权市场。”

  新民晚报记者 易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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