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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花 | 酒逢知己,随意就好

来源:新民晚报     作者:曹乾石     编辑:史佳林     2019-10-07 11:20 | |

每逢节假日期间,亲朋好友相聚,家乡的风俗总是要互相吃请,喝上几盅,叙旧畅谈,这也是人之常情。笔者每次节假日回家,常被邀去陪客陪酒,相陪了几回客,慢慢地发现酒桌上的学问不是喝酒而是敬酒。

中国的语言可谓丰富多彩,高水平的劝酒术逼你不得不喝,不能不醉。你听:“来,感情浅舔一舔,感情深一口闷。”这是第一杯。“好事成双呀”,又劝进第二杯。主人说罢“随便”,在座的便自选对象,各显神通。你听:“来,干了。”此是见面酒。“老赵,好长时间没在一起聚聚了,来两杯。”这是“叙旧酒”。“来,老陈高升了……还有小朱喜得贵子,咱们一块干。”此谓“祝贺酒”。至于上对下:“我的酒你不喝?”这就是“命令酒”了。

盛宴过半,酒量各现,瞄准重点,轮番进攻,这个说:“哎呀老李,多年不见,酒量长了,来,敬你三杯。”那个道:“老兄海量,我也敬你三杯!”一圈下来,恐怕脑袋早不知安在谁的脖子上。酒过三巡,便有了交头接耳者云:“我那事……”“好说,全包在我身上。”便有了击掌划拳者道:“办成了少不了您……”“一言为定,干!”此乃“醉翁之意不在酒了”。如此一场,轻者踉踉跄跄、昏昏沉沉,重者秽语胡言,甚至当场趴下。

依笔者所见,节假日亲朋相聚,不必喝得轰轰烈烈,小酌慢饮甚好,抑或清茶一杯足矣!真正的朋友之间,敬酒只是一种礼节。故对“酒逢知己千杯少”的古训不以为然。既为知己,又何必置他肠翻胃倒,酒醉伤身呢?既为知己,又何必以酒为饵,诱人上钩,放弃原则,践踏规矩呢?

所以,我斗胆认为古训应该改动一下,叫做“酒逢知己随意好”。诸君以为如何?(曹乾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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