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时政 > 侨梁 > 正文

在德国当“二房东”,小心收到罚单

来源:综合     记者:综合     作者:综合     编辑:梅璎迪     2018-07-19 15:37 | |

近日,德国慕尼黑一男子因将自己租来的房子提高租金后转租,收到了3.3万欧的罚款。

2012年,该男子在Arabellapark租下了一间104平米的房子,每月租金为1980欧。随后,他将月租金提高到3000欧进行转租,从中赚取差价。 最终,法院判处他3.3万欧罚款。

就在前几天,中国留学生也发生了几件类似的事情。

一些中国留学生在网上贴出短期转租自己的学生宿舍,每月500欧或17欧每天的价格。这些提价出租学生宿舍的信息引起了Studentenwerk的注意,并开始调查取证。

Studentenwerk表示,对学生宿舍转租的情况有明确的规定:如 果没有得到许可或以过高价格出租宿舍,住房合同将立即被解除。

由于慕尼黑的房屋供应一直处于短缺状态,所以对房屋市场的管理十分严格。在这里也提醒留学生们注意,在德国学习生活需提前了解当地法律法规,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本报综合微信公众号“开元网” 

今日热点

网友评论 小提示:您要为您发表的言论后果负责,请各位遵守法纪注意语言文明
您还能输入300
最新评论 [展开]

新民报系成员|客户端|官方微博|微信矩阵|新民网|广告刊例|战略合作伙伴

新民晚报|新民网|新民周刊|新民晚报社区版

新民晚报数字报|新民晚报ipad版|新民网客户端

关于新民网|联系方式|工作机会|知识产权声明

北大方正|上海音乐厅|中卫普信|东方讲坛|今日头条|钱报网|中国网信网|中国禁毒网|人民日报中央厨房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沪B2-20110022号|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3|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9381

广电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536号|违法与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900430043|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044号|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590号|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579号

新民晚报官方网站 xinmin.cn ©2017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