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晚报讯(记者 陈浩 通讯员 沈宵凌)4月1日,崇明陈家镇一河道边出现少见的一幕:一台吊车将河里一艘木船吊起,装进卡车运走。这是怎么回事?原来,这是艘电捕鱼船,被“抓”了个正着。
当日凌晨,陈家镇派出所民警在巡控工作过程中,在辖区一河道内发现有疑似电捕鱼现象,随即组织警力赶赴现场,当场抓获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的犯罪嫌疑人段某某、张某某和卢某某,查扣用于非法捕捞的木质船、橡皮船各一艘,电捕鱼工具一套,以及若干渔获。
图说:非法电捕鱼工具 来源/崇明警方供图
到案后,三名犯罪嫌疑人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原来,三人互为亲戚,段某某和张某某两天前来崇明后,听说崇明的河鱼好吃,就商量着用卢某某的船到附近的河里,通过电捕鱼的方式“弄些鱼”吃,没想到,夜幕中正准备把捕到的鱼弄上岸时,被赶到的民警抓个正着。
图说:非法电捕鱼工具 来源/崇明警方供图
经初步清点,三人共计非法捕捞各种鱼类近40斤,除了两条鱼稍微大一点外,其余都是小鱼,被公安查扣时这些鱼大多已经死亡。
目前,三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图说:非法电捕鱼工具 来源/崇明警方供图
警方提示: 电捕鱼行为涉嫌非法捕捞,不仅会对生态环境造成不可逆的破坏,甚至会威胁到水域范围内人员的生命安全。此外,现在是崇明的禁渔期(2018年2月16日12时至2019年5月16日12时,禁渔范围为崇明区自然水域内的所有河道。对于非法捕捞的,公安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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