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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主在延安高架路上随意抛物 被处罚款200元

来源:新民晚报     记者:徐驰     作者:徐驰     编辑:张庆龄     2019-06-14 16:58 | |

新民晚报讯(记者 徐驰)近日,有市民向本市公安交警部门举报:一名驾驶特斯拉的司机,竟然在延安高架路上随意抛物,既不爱护环境,又非常危险,特别是影响其他车辆的正常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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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到举报后,高架交警开展相关调查。经查:2019年6月7日10时39分,违法驾驶人孙某驾驶小型轿车在延安高架北侧沪青平下匝道约200米处,实施“驾驶机动车向道路上抛撒物品”的违法行为。

高架交警及时联系到违法驾驶人孙某,并对其进行了相关处理。据孙某解释,当时自己的小孩在车上尿裤子,家人用纸巾给小孩擦拭,为了贪图方便,避免将垃圾滞留在车内,自己将废纸巾揉在一起,顺手抛向窗外。孙某对其“驾驶机动车向道路上抛撒物品”的违法行为无异议,并表示此类行为不仅非常危险,也影响了城市交通环境,自己感到非常后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高架交警对其“驾驶机动车向道路上抛撒物品”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元。

7月1日起,《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将正式施行。公安交警部门提醒广大车主和司机:拒绝向道路上抛撒各类垃圾,并正确分类投放生活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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