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民生 > 上海滩 > 正文

尿毒症患者的“尿袋”算什么垃圾?被拒收倒入下水道后,居民议论开了

来源:新民晚报     记者:陈浩     作者:陈浩 实习生 姚储杰     编辑:张泽茜     2019-07-29 19:38 | |

图说:小区垃圾房 来源/受访者供图(下同)

尿毒症患者的“尿袋”算什么垃圾?垃圾车拒收怎么办?最近,闵行区宾川路406号丽宾高层住宅遇到了这么一道垃圾分类“考题”。

居民王女士向新民晚报反映,小区里有一位尿毒症患者,以前垃圾车会收走他每天的袋装“尿液”,但垃圾分类之后,垃圾车就不收了。而尿毒症居民还是每日整袋丢弃“尿液”,清理垃圾的工人只能将“尿液”倒入垃圾清理点旁边的下水道中,引发居民议论。

   腹透液袋,整包丢弃

据居民王女士介绍,小区里有位60多岁的尿毒症患者,每天因腹膜透析产生“尿袋”,数量从最先的每日两袋逐渐增加到如今每日5袋。

在上海推出“垃圾分类”前,小区的垃圾处理是这样进行的。“每幢楼都有贯通上下专门的垃圾道,每个楼层有一个垃圾投放口,只要居民将垃圾扔进去,垃圾就会自动滑落至底楼的垃圾房。”她说,因为异味大,有些楼道的垃圾投放口是封掉的,但该户人家所在楼层的投放口一直没有封,每天对方都将“尿袋”直接扔进垃圾道。随后“尿袋”会随同其他垃圾,由垃圾车送往垃圾压缩站处理。

   拒绝清运,“尿袋”堆积

上海实施垃圾分类之后,情况有了变化。

储满尿液的“尿袋”算干垃圾?湿垃圾?有害垃圾?垃圾分类工作人员和志愿者都说不清。垃圾车则明确对“尿袋”say no,拒绝清运。保洁人员只得将“尿袋”暂且放在旁边“再议”。很快,3个桶内堆起了210袋“尿袋”。

但“尿袋”长期堆放显然不行。后来,保洁人员将“尿袋”破袋,尿液倒入垃圾清理点旁边的下水道,袋子扔入有害垃圾桶。“尿液怎么可以倒在下水道?!”居民看到这一幕表示担忧。“尿袋”破袋被迫停止。

截至昨日,依旧有180袋“尿袋”遗留在现场没有处理。

   比较干净,不必担心

记者了解到,该尿毒症患者是担心“尿液”有毒,细菌多,所以不肯倒入自家马桶。

他的担心在理吗?普陀区中心医院肾脏内科主任王浩解答:首先,尿毒症并不具备传染性;其次,他纠正:这不是真正的人体尿液,而是尿毒症患者做了腹膜透析后才有的腹透液,与尿液的主要区别是其中的葡萄糖、代谢产物、电解质浓度不同。“腹透液的作用是帮助尿毒症患者带走身体中无法排出的毒素,如果把毒素分为大、中、小三种,那么腹透液只能带走大型毒素以及一部分中型毒素,而人体排尿是可以带走大、中、小所有毒素。”换句话说,腹透液比尿液还“干净”。

王主任建议,正确的处理方式是把液体倒入马桶中,通过污水管道冲走,袋子当作有害垃圾处理。

他指出,像之前清理垃圾的人员把腹透液倒入下水道中是不对的,因为腹透液、尿液这一类是污水,需要通过污水管道来排出。

图说:尿液”应该倒掉,清空后的“尿袋”应当扔到有害垃圾桶中

   患者一家,态度转变

这位尿毒症患者告诉记者,自己得的是重病,担心“尿液”中细菌很多,倒在家中,会影响家人的健康,所以整包丢弃。

记者将普陀区中心医院肾脏内科专家医生的“解答”转告给尿毒症患者,并告诉他,“尿袋”中的“尿液”应该倒掉,而清空后的“尿袋”则属于医疗垃圾,应当扔到有害垃圾桶中。

尿液倒入马桶真的不会影响家人健康?在记者的详细解释下,患者家属态度开始转变。

之后,闵碧物业瑞丽分公司的经理曹先生又两次登门拜访,耐心劝说,患者家属终于同意把“尿液”在家中倒掉。

   “尿袋”药袋,什么垃圾

然而到现在,居民王女士反映的问题还只是解决了一半。被倒空的腹透液袋(还比如,喝空的中药袋),到底算什么垃圾?

记者咨询12345,工作人员没有立即给出答复。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请记者拨打12319城建热线咨询,12319工作人员也没有立即给出答案,表示将该疑问记录在案后由相关部门解答。

记者登录公众号“上海发布”,通过“市政大厅”中提供的“垃圾分类查询”,也没有得到答案。输入“尿袋”“中药袋”结果均是“我找不到你要的”。

据2016年的一个数据,上海约有13940名尿毒症透析治疗患者,其中腹膜透析患者4358人。记者截稿前,市民热线12345回复告知,上海实施垃圾分类以后,许多家中产生的“医疗”垃圾如何处理也有了规章可循,腹透液袋和倒空的中药袋都属于有害垃圾。

记者查询到,有害垃圾是指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零星废弃物,单位集中产生的除外;比如废药品及其包装物、染发剂壳等都是有害垃圾。腹透液中含有人体排出的毒素,因此我们也可以理解,为什么腹透液容器也算是有害垃圾了。

新民晚报记者 陈浩 新民晚报实习生 姚储杰

今日热点

网友评论 小提示:您要为您发表的言论后果负责,请各位遵守法纪注意语言文明
您还能输入300
最新评论 [展开]

新民报系成员|客户端|官方微博|微信矩阵|新民网|广告刊例|战略合作伙伴

新民晚报|新民网|新民周刊|新民晚报社区版

新民晚报数字报|新民晚报ipad版|新民网客户端

关于新民网|联系方式|工作机会|知识产权声明

北大方正|上海音乐厅|中卫普信|东方讲坛|今日头条|钱报网|中国网信网|中国禁毒网|人民日报中央厨房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沪B2-20110022号|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3|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9381

广电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536号|违法与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900430043|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044号|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590号|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579号

新民晚报官方网站 xinmin.cn ©2019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