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晚报讯(记者 徐驰 特约通讯员 殷佳维)4月3日凌晨5时左右,一名男子骑车经过嘉定宝安公路澄浏公路路口时,突然对着路边隔离墩上的警示灯发泄起来。他将警示灯拆下后,砸向地面,导致警示灯损坏。最终,该男子被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那么,他究竟为何要这样做呢?
据了解,当时,这名男子徒手将路边隔离墩上的警示灯掰下后,用力砸向地面。发现警示灯仍在闪烁,男子又捡起地上的警示灯,第二次砸向地面。发现警示灯彻底“停工”后,男子才解气,离开现场。
民警发现该情况后,第一时间通过回看监控录像,锁定了这名涉事男子。男子被抓获后,说出破坏路边警示灯的原因,让人哭笑不得。
原来,4月1日下午,男子陈某因在机动车道内骑行非机动车,在宝安公路东宝路南约30米处被民警处以50元罚款。但是,陈某非但没有对自己的违法行为进行反省,反而对此一直怀恨在心,便通过破坏交通设施来解气。
最终,陈某因寻衅滋事被处行政拘留5日。
新民报系成员|客户端|官方微博|微信矩阵|新民网|广告刊例|战略合作伙伴
北大方正|上海音乐厅|中卫普信|东方讲坛|今日头条|钱报网|中国网信网|中国禁毒网|人民日报中央厨房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沪B2-20110022号|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3|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9381
广电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536号|违法与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900430043|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044号|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590号|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579号
新民晚报官方网站 xinmin.cn ©2020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