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晚报讯(记者 夏韵)前天晚上9时许,轨交11号线开往嘉定北方向的一列列车停靠枫桥路站时,一名乘客随身携带的充电宝发生自燃。事发后,车站其他乘客在站务人员的疏导下有序下车。工作人员上车排除隐患,之后列车恢复运营,事件未对11号线运营造成影响。
上海地铁提醒广大乘客:搭乘地铁时,请妥善保管好手机、充电宝等随身携带的电子产品,确保自己处于安全状态。当遇到突发事件时请勿惊慌,做好自我保护的同时有序撤离。
新民报系成员|客户端|官方微博|微信矩阵|新民网|广告刊例|战略合作伙伴
北大方正|上海音乐厅|中卫普信|东方讲坛|今日头条|钱报网|中国网信网|中国禁毒网|人民日报中央厨房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沪B2-20110022号|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3|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9381
广电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536号|违法与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900430043|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044号|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590号|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579号
新民晚报官方网站 xinmin.cn ©2020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