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民生 > 上海滩 > 正文

私家车夹带烟花爆竹入沪 结果还是“三无产品”!

来源:新民晚报     记者:徐驰     作者:徐驰 通讯员 毕迎春     编辑:裘颖琼     2021-02-14 13:18 | |

IMG_4253_副本.jpg

图说:民警查获烟花爆竹 警方供图

  新民晚报讯(记者 徐驰 通讯员 毕迎春)近年来本市“禁烟令”实施,对销售渠道等进行严格管控,烟花爆竹售卖、燃放都在不断向着安全、规范趋势发展,但也有市民忽视安全,利用私家车从外地夹带入沪。

  2月12日下午,奉贤公安分局钱桥派出所教导员俞刚、民警傅晓煜正在辖区G1503浦星公路收费口值守执勤。下午14时许,一辆沪A牌照小轿车在接受检查时,民警在车辆后备箱查获烟花、爆竹、鞭炮等若干。

  车主庄先生称,自己刚从浙江平湖返沪,因为正值春节期间,想着给家里带点烟花爆竹增添节日气氛,便购买了一些烟花爆竹夹带返沪。通过检查,民警发现庄先生购买的烟花爆竹中有不少是没有防伪码的“三无”产品。在民警的宣传教育下,庄先生表示愿意将不正规烟花主动上交。

  警方提醒:春节期间市民想购买烟花爆竹的,可至本市各烟花爆竹销售点购买。同时,运输烟花爆竹车辆需要达到特殊要求,利用私家车从外地购买后长途运输入沪存在安全隐患,并不可取。

今日热点

网友评论 小提示:您要为您发表的言论后果负责,请各位遵守法纪注意语言文明
您还能输入300
最新评论 [展开]

新民报系成员|客户端|官方微博|微信矩阵|新民网|广告刊例|战略合作伙伴

新民晚报|新民网|新民周刊|新民晚报社区版

新民晚报数字报|新民晚报ipad版|新民网客户端

关于新民网|联系方式|工作机会|知识产权声明

北大方正|上海音乐厅|中卫普信|东方讲坛|今日头条|钱报网|中国网信网|中国禁毒网|人民日报中央厨房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沪B2-20110022号|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3|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9381

广电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536号|违法与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900430043|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044号|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590号|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579号

新民晚报官方网站 xinmin.cn ©2020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