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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单车退押金难、保健品欺诈老年人……他说,这些事检察机关要管上!

来源:新民晚报     记者:毛丽君 潘高峰     作者:毛丽君 潘高峰     编辑:吕倩雯     2019-03-04 18:24 | |

“不少人大代表和社会公众希望检察机关可以依法适当扩大公益诉讼的受案范围,以便更好发挥检察职能,对社会公众关心关注的损害公益问题实施及时有效的保护。”今天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海代表团集中酝酿代表议案和建议,全国人大代表,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张本才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公益诉讼范围作出立法解释,建议扩大检察公益诉讼受案范围。

图说:全国人大代表,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张本才。新民晚报首席记者 刘歆 摄

2017年6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了修改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的决定,正式确立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

公益诉讼制度在全国正式实施一年多以来,取得了积极成效,在推动生态环境保护、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实践中,由于社会各界对于检察机关履行公益诉讼职能的具体范围存在较大分歧,检察机关基本上把履职范围严格限定于法律明确列举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五个领域内,受案范围相对较窄,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益保护需求不相适应。”张本才说。

“比如,在大数据时代,公民信息安全问题正受到挑战,大量存在企业通过APP、互联网等途径过度收集甚至违法使用用户信息的现象;比如,城市公共安全领域,公用电梯、玻璃幕墙老化、违章搭建等问题,严重影响公众安全;再如,消费者保护领域,共享单车退押金难、保健品欺诈老年人、电信骚扰、单用途预付费卡发卡企业跑路等问题层出不穷。”张本才表示,不少人大代表和社会公众希望检察机关可以依法适当扩大公益诉讼的受案范围,以便更好发挥检察职能,对社会公众关心关注的损害公益问题实施及时有效的保护。

为此,他建议全国人大通过立法解释等方式扩大检察公益诉讼受案范围,这无论对于优化社会治理还是保护公民权益,都具有积极的意义。“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民事诉讼法》第55条、《行政诉讼法》第25条做出立法解释,明确检察公益诉讼受案范围不仅包括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等法律条文明确列举的领域,也包括其他关系不确定社会公众利益的重要领域。”

新民晚报特派记者 毛丽君 潘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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