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 高小玫
目前,行政程序立法已被列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的立法规划中的第三类,即“立法条件尚不完全具备、需要继续研究论证的立法项目”。程序法对于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保障公民合法权益意义重大。首先,应持续推动地方行政程序立法,针对近年来地方相关立法探索中的问题,加强指导,加大对地方依法行政、依法审判的推进力度。其次,可梳理总结地方行政程序现有规定及相关司法援引数据,先行制定行政程序暂行条例,为制定统一的行政程序法作好准备。建议加快行政程序法立法进程,将其列入第二类“研究起草、成熟时安排审议的法律草案”,结合地方实践成果,推进法案的起草研究。
新民晚报特派记者 姚丽萍 江跃中 方翔 整理
新民晚报特派记者 刘歆 张龙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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