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时政 > 全国两会 > 正文

两会·声音|全国人大代表王安忆:建议取消机动车窗“强制性粘贴”

来源:新民晚报     记者:姚丽萍 江跃中     作者:姚丽萍 江跃中     编辑:黄佳琪     2019-03-13 15:54 | |

全国人大代表 王安忆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13条规定: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应当粘贴在机动车前窗右上角。但是这些标志如此粘贴会带来一些问题,比如,干扰驾驶员的视野,对驾驶安全有一定的影响。同时,车辆如果已经按照国家标准在规定场所进行了检验检测,并购买了相关保险,却仅仅因为没有将标志粘贴在汽车的挡风玻璃上,就进行罚款扣分,于法理站不住脚。为此,建议取消强制性粘贴保险标志、车辆检验合格标志,取消相关罚款、扣分规定。如果可能,取消任何纸质标志,目前信息科技非常发达,全国车辆信息都已经联网,车辆的检验、保险信息完全可以通过电子信息查询获知。

新民晚报特派记者 姚丽萍 江跃中 整理 

新民晚报特派记者 刘歆 张龙 摄

今日热点

网友评论 小提示:您要为您发表的言论后果负责,请各位遵守法纪注意语言文明
您还能输入300
最新评论 [展开]

新民报系成员|客户端|官方微博|微信矩阵|新民网|广告刊例|战略合作伙伴

新民晚报|新民网|新民周刊|新民晚报社区版

新民晚报数字报|新民晚报ipad版|新民网客户端

关于新民网|联系方式|工作机会|知识产权声明

北大方正|上海音乐厅|中卫普信|东方讲坛|今日头条|钱报网|中国网信网|中国禁毒网|人民日报中央厨房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沪B2-20110022号|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3|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9381

广电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536号|违法与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900430043|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044号|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590号|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579号

新民晚报官方网站 xinmin.cn ©2019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