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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沪签订一体化供油协议 共建长三角海上合作示范区

来源:新民晚报     记者:范洁     作者:范洁     编辑:赵菊玲     2021-03-09 14:25 | |

新民晚报讯 (记者 范洁)长三角港口海事服务一体化迈出新步伐。3月8日,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舟山管委会与上海市交通委员会正式签订了《保税船用燃料油一体化供应协议》。

图说:浙沪签订一体化供油协议 浙江自贸区舟山管委会供图

此前,双方已就船用燃料油跨港区直供试点企业、供油船舶准入机制、共同建立港口经营备案和口岸监管互认长效机制、落实协议的工作机制等达成共识。

根据协议,两地交通港航部门在中石油上港、浙江海港国贸2家供油企业试点基础上,共同建立一体化供油船舶名录库,两地相关经营备案手续、供油市场监管实施互认。

双方将以船用燃料油一体化供应作为浙沪海事服务合作的新起点,有序扩大试点范围,拓展深层次合作,共同推进两地国际航行船舶综合海事服务和LNG加注等领域的广泛合作,携手推动建设“长三角海上合作示范区”。

“加快同长三角共建辐射全球的航运枢纽,提升整体竞争力和影响力。”舟山市委副书记、浙江自贸试验区管委会副主任华伟表示。本次合作协议的签订,将提升上海国际航运中心服务能级、推动长三角世界级港口群一体化治理体系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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