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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快评丨旅游平台仍有“默认勾选”,如此“算计”何时休?

来源:新民晚报     作者:纪玉     编辑:黄佳琪     2018-10-16 11:37 | |

很多人都知道,明年1月1日起,《电子商务法》将正式施行。其中第十九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搭售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不得将搭售商品或者服务作为默认同意的选项。也就是说,网络平台如要搭售商品或服务,必须先确保消费者已知情、并可自主选择,“默认勾选”是不行的!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也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第二十六条规定: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格式条款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

即将实施的法律、已在施行的法律,都禁止侵害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默认勾选”式捆绑销售,也被舆论批评过多次,然而,一些在线旅游平台仍存在“默认勾选”现象,让消费者防不胜防。有网友评价道,这是“以有心算计无心”,真是“步步惊心”!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比如有媒体记者在途牛网首页上,随机选择一款跟团游产品,跳转到结算页面后,总价格竟自动多出了几百块。这些多出来的费用是什么呢?是保险。怎么取消?结算页面没有任何提示,记者仔细寻找,终于发现了反勾选的地方。在驴妈妈网,记者也发现了自动勾选“可选服务”的现象。买个旅游产品,还要做“侦探”,但即使消费者“身经百战”,终于升级为“名侦探”,也总有百密一疏的时候,稍不留神就可能被套路。这样的消费现状,让人“心累”。要是连消费者最基本的知情权、选择权都保障不好,何谈“消费升级”呢?

图片来源:网络图

这也是为什么,《电子商务法》明令禁止“默认勾选”,同时规定违法后的行政责任,会大受欢迎。尽管这部法律尚未施行,但各网络平台理应参照相关条款,对自家产品进行排查和清理,使其符合法律规定。何况,虽然《电子商务法》距离生效还有两个半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已施行多年。违反消法的产品,早就应该整改,部分平台拖到现在还不动作,是何用意?这样的态度,等到明年1月1日,这些平台就会立刻改弦更张吗?恐怕不能乐观。

平台若想用“拖字诀”,监管部门、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等第三方,不能袖手旁观,应促其早日停止侵权行为。而其他一些“默认勾选”行为,如默认开通“自动续费”、默认开启“免密支付”,同样有“霸王”之嫌,也应受到更多关注。

纪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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