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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快评 | 防性侵关口前移,未成年人保护网越密越好

来源:新民晚报     作者:纪玉     编辑:吕倩雯     2019-05-30 16:11 | |

昨天,市委政法委、市检察院、市教委等16家单位联合发布《关于建立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的意见》。今后,上海市教育、医疗、训练救助等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行业开展入职审查时,将对拟录用人员是否存在性侵害违法犯罪记录情况进行强制查询,一旦发现有相关记录,将不予录用。这是全国首个省级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

图片来源:东方IC

性侵犯罪具有隐蔽性,现实中发生过不少利用职业便利侵害未成年人的案件。比如,2016年,闵行区一名补课老师在家中补课时对学生实施猥亵,获刑两年半,并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三年内禁止从事教育及相关工作。

司法实践表明,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尤其是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存在重犯率高、熟人作案比较常见的特点。因此,为了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有必要建立制度、关口前移,避免有性侵“前科”的人员从事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的行业。这并不是说有“前科”者一定会再次犯案,违法犯罪者在接受了法律惩罚之后,有权获得“重新来过”的机会,但涉及未成年人保护,不得不慎之又慎。虽然有性侵违法犯罪记录者被限制从事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行业,但仍有其他就业机会,而且《意见》规定用人单位对获知的违法犯罪记录承担保密义务,关照到了相关人员的隐私权。

目前,性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信息库和入职查询制度已被最高检列入五年改革规划。去年10月,最高检向教育部发去检察建议,建议进一步健全完善预防性侵害的制度机制,加强对校园预防性侵害相关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严肃处理有关违法违纪人员等。上海既然已经有了从业限制制度,相关用人单位就应负起审查责任,相关领域的监管部门也要严格监督制度落实。同时,当下人口流动多、跨地域就业多,若仅有少数地方推行从业限制制度,恐怕并不足够。应有其他地方的跟进,或是国家层面出台规定,乃至推动立法,让这项制度发挥更大效用,让更多未成年人得到保护。

对性侵未成年人案件,既要积极预防,最大限度堵住漏洞,也要及早发现,严惩违法犯罪者。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都显不足,一些案件中的侵害者还有“老师”等权威身份,使得被侵害的未成年人不敢告诉家长。怎样预防、怎样发现?相关制度机制都需要不断完善优化。如有的地方教育部门针对校外培训机构教师性侵未成年人案件频发,要求培训机构视频监控全覆盖、“一对一”辅导实行开放式等。保护未成年人的“网”,织得越密越好。

纪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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