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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快评|广告营销不能“辣眼睛”

来源:新民晚报     作者:方翔     编辑:赵菊玲     2021-04-06 09:20 | |

清明节当天,魅族科技发布了一条文案,用“祭奠被干掉的广告”作为手机产品的卖点。对此,网友们纷纷表示不适。目前这条微博已被删除,魅族科技的官方微博也“闭门思过”,暂停运营两天。

微博截图

蹭热点、博眼球,这种令人感到不适的“辣眼睛”广告,正在一些社交平台网站上大行其道。不少商家明明知道可能会引起网友的指责,甚至被“骂”上热搜榜,但只要有流量,就会铤而走险。就在当天下午,魅族科技营销负责人通过社交媒体发声,将责任揽在身上,解释称是自己给工作人员压力太大,要求每天至少发布一个与新机卖点相关的文案内容,导致最终执行出错。无论是官方微博,还是这位营销负责人的致歉博文,都仍在强调新机卖点,这也让一些网友吐槽“连道歉都还在打广告”。

屡教不改、明知故犯,不仅是魅族科技,现在一些商家抓住“辣眼睛”这张牌不放手,成为了屡试不爽的套路,甚至产生了“路径依赖”。自2019年开始,椰树集团屡屡因“辣眼睛”的广告登上热搜榜,不久前,椰树集团的广告又上了热搜:大红大黄的配色,加黑加粗的艺术字,最突出的是图中那个身体扭成“S”形的美女,以及“肯定有帅哥美女追”的配文。

商家搞营销,不能总想着靠“辣眼睛”追求热度、流量,把骂声、嘲讽,都当做是变现的渠道。这不仅需要自律,更需要监管部门拿出更有效的治理办法,不能老是让商家觉得,受罚成本如此之低,收益如此之丰,有啥了不起?就在近日,海南省市场监管局表示,椰树集团发布的相关广告内容,违反了《广告法》的相关规定,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海南省市场监管局已依法对椰树集团发布涉嫌违法广告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只有提高了违法成本,才能形成震慑力,避免商家一犯再犯。

仅仅靠“辣眼睛”博眼球,总会有“走不动”的时候,长远来看更是自毁前程、自砸招牌。所有营销,归根结底要从产品出发,最终回到产品,对消费者负责,符合法律规定。真正好的创意,不是简单介绍产品和服务,更不是靠“辣眼睛”来换取“一锤子买卖”,而是通过广告把企业的理念、价值、文化准确传递出去,换来消费者的长久认同和青睐。

方翔/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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