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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快评丨整治隐私偷拍需“严管严惩”

来源:新民晚报     作者:方翔     编辑:赵菊玲     2021-04-07 11:23 | |

近日,有人在网上售卖一段长达8小时的视频,其中内容为一对夫妻在民宿中的隐私生活,价格从20元到几百元不等,购买者还可以提要求进行“私人订制”。

图片来源:东方IC

个人无比珍视的隐私,变成了廉价的商品在被四处售卖,让人感到十分愤怒。隐私偷拍行为缘何屡打不绝、屡禁不止?有利可图、门槛不高,加上偷拍设备难以发现是主要原因。一个摄像头也就几百元,隐藏在插座、路由器、纸巾盒、台灯等较为隐蔽的设备上,一般难以发现。一段偷拍的视频在网上则可以卖出几十元,甚至上百元,如果是“私人订制”,价格还可以更高。不少网民表示:难道真的要搭个帐篷住在酒店里?

违法成本低、惩罚力度弱,也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偷拍者的嚣张气焰。隐私偷拍“入刑”难,首先难在没有专门的罪名。加上发现难、取证难,在绝大多数的偷拍案件中,受害者往往不能找到,或者找到了,他们也不太愿意出庭指证,导致了绝大多数的犯罪嫌疑人,仅仅处以10日以内的行政拘留处罚。如果情节特别严重,虽然能以非法使用窃照专用器材罪入刑,但从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发现,自2019年以来,同罪名的偷拍案件屈指可数,这不足以遏制隐私偷拍的行为。

保护“一己之私”,不能靠“一己之力”,而是需要有关单位采取强有力的管理措施。对于酒店、民宿、浴场等公共场所,相关经营者更要尽到主体责任,安排专人定期检查,及时消除偷拍隐患。同时对于针孔摄像头的生产和销售也要加强管理。根据相关法律,针孔摄像头等属于特殊设备,不是“想卖就卖”“想买就买”,对于网上的销售和购买行为,一经发现就要严厉打击,特别是要追溯至生产厂商,捣毁不法偷拍设备的生产源头。

除了严管,整治隐私偷拍还是要加大违法的成本。今年1月1日起实施的《民法典》,明确不得偷拍、窃听他人私密空间,这让受害者有了维权武器。但是要惩治偷拍者,则需要通过司法解释等方式进一步明确相关法条,降低偷拍者入刑的门槛,将立法和用法结合起来,更好地保护公民的隐私权。

整治隐私偷拍,斩断黑色产业链,震慑以身试法者,让“无孔不入”的偷拍无孔可入,这样才能使得公众更有安全感。

方翔/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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