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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快评|电动车禁上楼需避免“两头窘”

来源:新民晚报     作者:纪玉     编辑:吕倩雯     2021-08-03 09:36 | |

8月1日起,一批新规施行。其中,《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明确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如有违反,拒不改正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

图源IC

禁止“推车上楼”,为的是预防电动车火灾隐患。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发布的数据显示,全国每年约发生2000起电动车火灾。其中80%的火灾是充电时引发;致人伤亡的案例中,90%发生在门厅过道以及楼梯间等场所;超过一半的电动车火灾发生在夜间充电的过程中。触目惊心的电动车爆燃案例,提醒着人们切勿掉以轻心。

《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也规定,电动自行车充电时应当确保安全,不得违反用电安全要求私拉电线和插座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禁止电动自行车在建筑物首层门厅、共用走道、楼梯间、楼道等共用部位,以及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及其两侧影响通行的区域、人员密集场所的室内区域停放、充电。

既要通过执法、技术等手段,遏制“推车上楼”、私拉电线等危险行为,也要为居民提供安全、便利、价格合理的停放和充电场所。

相关法律法规的施行,为执法提供了依据,对危险行为不再只能建议和倡导。《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5月1日开始施行后,一个多月时间,上海公安机关累计办理因电动自行车违法充电等行政案件170余起,查处整改因电动自行车占用疏散通道、堵塞安全出口消防安全隐患6300余处。此外,智能梯控系统能识别出推进电梯轿厢的电动车,联动电梯不关门,推广这项技术,也是一种有效的管理手段。

与此同时,要解决好充电的“刚需”,避免让居民陷入“推车上楼违法”和“下楼无处充电”的“两头堵”窘境。在相关部门的推动下,上海一些小区改造原有的老旧车棚,配置烟感、喷淋、门禁闸机和视频监控,有的还增配红外线测温探头,既能满足充电需求又能提供安全保障。充电设施布局合理、日常维护管理到位、配置消防设施设备,居民的安全充电需求满足了,才能从源头上减少“推车上楼”等危险行为,降低火灾风险。

除了规范电动车的停放、充电等行为,电动车和电池的安全性能、充电效率等也需要提升。有专家警告,国家对两轮电动车的电池标准远不如电动汽车严格,生产中没有诸如跌落、水泡等极端测试,甚至汽车动力电池中不好的产品或退役产品也会充斥电动车中。让电动车变得更安全,需要更多的措施和行动。

纪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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