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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快评 | 律师规范执业是底线

来源:新民晚报     作者:宋宁华     编辑:包雍尔     2021-09-15 10:22 | |

拿了律师费不尽责,官司还没开庭先夸下“海口”,吃了原告吃被告……一段时间以来,少数律师的违规行为不但给当事人造成损失,也给律师行业形象抹了黑。

图片来源:东方IC

最近,上海市律师协会首次编纂并推出《上海律师执业规范手册》(以下简称《规范手册》)。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这本教科书式手册很快在律师行业风行,丰富的案例、看似“没毛病”的违规行为,可供律师们对标自查,许多内容值得思考和警醒。

律师的社会分工决定,是要为当事人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以此获得劳动报酬。但拿人钱财,就能不择手段替人消灾,惟当事人马首是瞻吗?在《规范手册》中可以看出,在被处分的律师违规行为中,违规收案、收费、会见等都是高危“雷区”。比如,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律师作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需要依法履行辩护代理职责,并严格执行报告备案制度等程序,让案件经得起历史的检验、人民的检验、社会的检验。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勤勉尽责,是律师的基本职业义务,可以追溯到罗马法概念中的勤谨注意义务。但在现实生活中,有的律师却“吃了原告吃被告”。比如,对于存在利益冲突的相关联案件,看似案号不同,其实涉及到利益攸关的当事人,律师原告被告“通吃”的行为,如果证实构成利益冲突,则要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律师作为一种古老的职业,历史源远流长,最早的雏形可以追溯到古罗马时期。在中国古代,相当长时期内没有律师,只有“讼师”,也就是我们在影视剧里常看到摆个摊头、帮人代写诉状的人,俗称“刀笔吏”。在社会主义制度下的中国律师,已经成为法律共同体里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既有行业属性也承担着历史使命,更要坚守红线和底线意识。

“经济学家之父”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说,“我们把健康托付给医生,把自己的财富,有时还把自己的名誉和生命托付给律师。” 让助人合规者先合规,正如医学院学生入学第一课就要学习的《希波克拉底誓言》一样,相信合规先行、严管厚爱的律师行业理念,会让法治社会的公平正义如虎添翼。

宋宁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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