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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快评|张恒被处罚,经纪业当“自清”

来源:新民晚报     作者:赵红玲     编辑:吕倩雯     2021-10-19 11:05 | |

昨天,税务部门处罚一名艺人经纪人张恒。作为郑爽参演《倩女幽魂》的经纪人,他因帮助郑爽掩盖“天价片酬”,规避行业主管部门监管,逃避履行纳税义务,被依法处以3227万元罚款。

法律面前,自有公正。张恒参与违法,自然逃不脱相关部门的依法惩处。众所周知,演员的诸多活动,都是在经纪人或经纪公司的策划安排下开展。明星的光环后面,是强大的经纪阵容和巨大的经济利益。像张恒这样搞约定片酬的合同拆分等动作的经纪人,恐怕业界不只他一个。帮助明星艺人、网络主播设计、策划、实施逃税避税者,当从此事件中听到重重敲响的警钟:国家对文娱领域从业人员税收管理,正在打出重拳。

说到逃税,艺人中被彻底封杀的郑爽,曾接受8.84亿元重罚的范冰冰,最红时远走他乡的毛阿敏,曾经锒铛入狱的刘晓庆......无论是谁,只要以身试法,就必将远离辉煌的事业、受到法律的惩治。但许多人还隐约记得,刘晓庆当时曾“喊冤”说她只负责拍戏,公司都是妹夫、妹妹在打理,不清楚公司的财务和税务问题。事实上,她有责任弄明白。但作为经纪人,也可能在现实中的确比明星更多参与了逃税漏税的设计和操作过程。在此意义上,管理好经纪人,对演艺业依法良性发展,意义重大。

说到底,演艺业不仅仅是产业,更是文化文娱事业,执法从严才能保证演艺从业者守“规矩”、走正路,谋正当利益。在强大的资本力量参与下,许多经纪人比明星更方便掌握和利用更多资源,他们由此导致自我感觉膨胀,以致无视法律、玩弄手段。近期,中央宣传部印发《关于开展文娱领域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提高准入门槛,规范艺人经纪。提升经纪人税法遵从度,将是提升演艺业整体税法遵从度的关键。

对演艺界人士违法行为依法惩治的同时,理应加强管理教育,让他们成为知法、懂法、守法,且有正确价值观和道德感的合格经纪人。目下,经纪业当在自查的基础上“自清”。警钟已敲响,从业者要严格规范自身行为,抵制行业中的不良作风,净化行业环境。同时,整个行业也应着手自管自治,配合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在遵从法律的同时,履行好依法纳税等相关义务。

赵红玲/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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