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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快评丨宣传不是喧扰,“信”骚扰该休矣

来源:新民晚报     作者:关尹     编辑:赵菊玲     2021-11-03 08:48 | |

又快临近“双十一”,想必这段时间,很多人的手机又开始忙起来了,各种商家的电话尤其是短信,不停轮番“轰炸”。个人隐私的问题,再度被关注。

图片来源:东方IC

“天下苦垃圾短信久矣”,作为信息灰黑产业链上的“仙人掌”,垃圾短信的“刺”可谓无孔不入又针针刺痛。营销类垃圾短信集中轰炸手机的同时,也轰炸着民众的生活,让人被动地受着“人在网中‘游‘骗’从短信来”之苦。

应该说,近年来随着治理力度的加强与监管体系的完善,对于垃圾短信的监管已经有一定成效,不过要想根治信息骚扰问题还需“对症下药”。营销无原罪,但当宣传心怀恶意、当传播不守法规,它便被冠以“垃圾”的前缀。对此,唯有增强力度、扩大范围、持续高压,才是监管部门真正的“重拳出击”。

譬如,现有文件中规定,对于未经用户同意或者请求向其发送商业性短信息的平台商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相比于高昂诱人的营销额,万元处罚显然已不足以约束部分商家。是否考虑将增加罚款金额、吊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等更加严格的处罚规定纳入规范管理体系,无论对平台和商家来说,还是对为骚扰电话和垃圾短信提供支持服务的电信经营者来说,无疑都具有更大的威慑力。

如果说对于传统垃圾短信人们还可以采取“置之不理”或“一删了之”的方法,那么骚扰电话、微信朋友圈或App上的垃圾营销广告,又是另一种趋势。没了“信”骚扰,却来了“电”骚扰、“App”骚扰,这些同样应该好好治理,纳入监管范围。

当然,始于“双十一”的监管措施,也不该止于“双十一”。平日,监管部门需要加强与用户的互动交流,聚焦民众反映热点,及时发现并报告问题,建立便民举报平台并将之普及于众。

营销不是硬销,宣传不是喧扰,与智能手机深度绑定的我们每天消费着各种信息,不知不觉却沦落为被信息消费的对象。但愿人们在享受便捷网络购物的同时,也能少一些“信”骚扰。

关尹/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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