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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快评|有图未必有真相,让造谣者付出应有代价

来源:新民晚报     作者:纪玉     编辑:赵菊玲     2021-11-15 12:19 | |

据媒体报道,在北京读大学的女生小嘉(化名)经常在社交平台上发布照片和视频,谁知,一个短视频博主将她的照片和毫无关联的网络传言拼凑在一起,做成短视频发布,点赞量10多万。很多不明真相的人看到视频后,对她谩骂攻击。为此,小嘉发布澄清视频,并决心拿起法律武器。

图源:东方IC

不知从何时起,“有图有真相”这句话已经失灵了。有的人是“开局一张图,剩下全靠编”,有的人则是拼拼凑凑、移花接木。上述报道中的那名短视频博主,就属于后者。小嘉表示,那名博主盗用了她的两张照片,和两张文字版传言拼凑在一起,“仅凭四张图片就能把你写得如此不堪”。她因此遭到网络暴力,连父母也被人身攻击。

网络让信息跑得更快,谣言也“插上了翅膀”。一些谣言侵害个人合法权益,受害人遭受无妄之灾,还要花大力气挽回名誉。最近,浙江嵊州一名男子过马路时被女网红偷拍并发上网,对方配文称他是聊了六个月的网友准备见面。这下可好,引发了男子的家庭矛盾。经警方调查,两人素不相识,偷拍者做这个视频纯粹出于娱乐目的,为的是吸引眼球。

为了好玩、为了流量,就可以造别人的谣?法律对此明确说不。如果构成《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的“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等行为,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如果后果非常严重,还可能构成《刑法》规定的诽谤罪。去年7月,杭州一名女子取快递时被偷录视频,还被编造“出轨快递员”的聊天内容,疯狂流散。涉事的两名男子因犯有诽谤罪,被判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

让造谣者付出应有的代价,不仅需要受害人勇于拿起法律武器,还需要提高造谣的违法成本,遏制造谣者的侥幸心理。一些网络造谣案件给受害人造成物质和精神上的严重伤害,如果仅处以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不足以形成震慑。像“取快递被造谣”一案中,造谣者一开始被处以9天行政拘留,但受害人已经遭受“社会性死亡”,还丢了工作。后来司法机关介入此案,刑事自诉转为公诉,意义重大。

面对网络造谣案件中违法成本和“收益”不对等的状况,需要进一步明确法律界定,完善惩戒机制、加大惩戒力度,并缓解取证举证难等问题,以更好地维护人们的合法权益。

纪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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