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说:上海十九大代表施净岚。刘歆 摄
“在今年3月份,通过在全市的统一选拔,成立了‘施净岚检察官办公室’。这项改革措施在赋予我司法办案主体地位和更大权力的同时,也给予了我更大的责任,时刻鞭策着我通过办理好手上的每一起案件,能够让人民群众真正地感受到司法的公平和公正。”今天下午(10月19日) ,上海十九大代表施净岚在十九大新闻中心首场集体采访中告诉记者。
今天下午,十九大新闻中心在梅地亚中心二楼新闻发布厅举办第一场集体采访,内容聚焦“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施净岚代表表示,司法体制改革主体框架已基本确立,符合司法规律的新体制机制已初步形成,改革成效也不断显现。“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更加坚定了检察机关将改革进行到底的信心和决心。作为一名国家公诉人,我也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履行好检察官应当履行的职责。”
针对有媒体提出“公检法三机关在办案过程当中是一条龙,缺乏相互制约”的问题,施净岚代表回答说,检察机关是其中的一个非常关键的环节,既承担了打击犯罪、指控犯罪的职能,但同时也有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能,确保有关当事人的人权。“我们对公安机关有监督权。对他们提请的相关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我们必须进行审查,如果不符合条件或者证据不充分的话,我们可以要求他们补充侦查。只有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我们才会做出逮捕决定和起诉决定。据统计,近五年来,检察机关做出不批准逮捕决定的案件将近54.9万件,我本人也办理过不批准逮捕决定的案件。”
“同时,我们也会对法院审判活动进行监督,如果我们在办案过程中,包括案件移送到法院以后,法院的审理过程,包括开庭整个过程中,如有违反诉讼法相关行为的话,我们可以通过相关检察建议书,要求他们纠正。”施净岚说,“如果我们认为有关法院做出的一审判决判错了,我们会启动抗诉程序。所以从整个诉讼环节来说,我们分工不同,又是受到相互制约的。”
参加此次集体采访的十九大代表还有:江苏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综治办主任朱光远,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宋鱼水,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法医病理损伤技术处副处长田雪梅,江苏薛济民律师事务所主任薛济民。
新民晚报特派记者 方翔 邵宁 潘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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