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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山区全区域划定为野生动物禁猎区!猎捕、食用、购买野生动物将受罚

来源:新民晚报     记者:毛丽君     作者:毛丽君     编辑:郁晶陶     2020-03-27 17:14 | |

新民晚报讯(记者 毛丽君)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3月24日发布通告:根据《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第十条规定,金山区人民政府决定将金山区全区域划定为野生动物禁猎区,任何单位和个人严禁在金山区全区域内非法猎捕任何野生动物,若有违反将受相应惩罚。通告自2020年4月15日起实施。

图说:金山区人民政府所发通知。 图片来源:金山区绿容局官微

这是上海继南汇东滩、奉贤区、崇明区后的第四个野生动物禁猎区,也是第三个将全区域划定为野生动物禁猎区的区。

根据相关规定,在禁猎区非法猎捕野生动物行为,由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没收猎获物、猎捕工具和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狩猎,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一是非法狩猎陆生野生动物20只以上的;二是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狩猎的;三是具有其他严重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的。

食用或购买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对食用者个人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对购买者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按照“多方联动、打防结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金山区成立了区野生动物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依法依责打击各类非法猎捕、运输、贩卖、经营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进一步优化金山区生态功能、空间布局,保护好陆生野生动物资源,维护金山的良好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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