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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出手机即可线上办证,上海警方推出“居住证办理一件事”便民措施

来源:新民晚报     记者:潘高峰     作者:潘高峰     编辑:包雍尔     2021-09-27 10:13 | |

今天上午,上海市公安局联合市大数据中心、市房屋管理局,在前期试运行的基础上正式推出“居住证办理一件事”便民措施。

这意味着今后本市 居民如需办理居住登记、新办居住证、变更居住登记地址、挂失解挂居住证等居住证相关事项,只要材料齐全、符合要求,只要拿出手机即可随时随地在线办理 实现 “一次办、零跑动”。

“居住证办理一件事”是今年本市“一网通办”12项“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工作项目之一。通过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业务流程再造和数据共享应用,将具有前后置关系的事项实现“一次办”,类型相似的多个事项实现“一起办”。

图说:新闻发布会。警方供图

据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办公室庄莉强警官介绍,今年以来,上海市公安局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深入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扎实推动“居住证办理一件事”落地见效。

在梳理现有居住证业务办理流程的基础上,市公安局聚焦居民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间,全面优化网上业务办理界面,打通网上业务办理的数据接口,先后完成40余个系统数据接口联调测试,实现了部门间信息的互联共享,确保居住证业务“一口办”“一次办”“高效办”。

8月9日上线试运行以来,居民群众通过“居住证办理一件事”模块办理居住证相关事项已经超过8.77万次,其中居住登记办理4.81万次(占比54.85%),居住证新办3.39万次(占比38.29%),平均用时仅数分钟,有效避免了居民群众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来回奔波,受到广泛欢迎和好评。

来自安徽合肥的陈先生今年28岁,在沪上某建设集团工作了5年多,居住在静安区,平时工作十分繁忙,以往办理居住证都是请假到窗口办理,有时因为材料不全还会多次往返,十分不便,“现在可以随时随地使用手机登录,通过‘居住证办理一件事’专栏办理居住证业务,而且相关电子证照可以直接共享复用,不用重复拍摄、上传,还可以送证上门。”陈先生对此十分推崇。

目前,“居住证办理一件事”已经在“一网通办”平台移动端(“随申办”APP、微信小程序、支付宝小程序)正式上线,居民群众使用手机进入相应程序模块后,即可办理居住登记、新办居住证、变更居住登记地址、挂失解挂居住证、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等业务,同时可以查询办理进度、线下办理点,查看电子证照、拍摄居住证照片,了解政策解读及办理指南。居住证办理成功后,可选择快递送证上门或自行前往网点领取。

据介绍,和以往办理居住证相比,现在的“居住证办理一件事”模块主要亮点包括:

1、提供居住证业务“一站式”服务。以往,线上办理公安部门主管的“居住证”业务和房屋管理部门主管的“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业务需要登录不同界面,也无法查询办理进度。现在,“居住证办理一件事”提供了统一入口,可以跨部门办理与居住证相关事项,并提供办理进度查询、线下办理点查询、政策解读、智能问答等扩展服务。

2、首推亲属关系“承诺制”。以往,居住在近亲属自购或租赁住房的境内来沪人员,申办“居住登记”或《上海市居住证》时,需要到户籍所在地开具“近亲属关系证明”。现在,实行亲属关系“承诺制”,即线下申请时,申请人按格式填写并提交“亲属关系承诺书”即可;网上申请时,由系统自动生成电子“亲属关系承诺书”,申请人按要求填报信息并签名确认即可,减少居民群众跑动次数。

3、强化数据信息共享复用。以往,网上办理居住登记、居住证业务时,需要将全部申办材料(个人证件照、身份证、房产证或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等)自行上传,容易因漏传、图片不清晰等导致办理失败。现在,“居住证办理一件事”加大了信息调用共享力度,对系统已采集个人证件照的,自动复用,无需申请人再次上传;对申请人已有“房地产权证明、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通知书”等住所证明电子证照的,系统优先共享使用,无需重复提交;对通过人脸识别验证身份信息的,申请人无需上传身份证。

4、电子证照制发提速增效。以往,居民群众在网上办理居住登记需要2个工作日才能办结,而生成电子证照至少需要3个工作日,《上海市居住证》的电子证照则要在实体证件制发后30个工作日才能生成。现在,依托“一网通办”平台AI智能服务,优化审核流程,1个工作日即可制发《居住登记凭证》电子证照,并可以下载打印,而《上海市居住证》在审核通过之日即可生成电子证照。

5、推出精准智能提醒。以往,部分居民群众容易忘记“居住登记”期满时间和《上海市居住证》签注有效期限等重要时间节点,进而错过申领居住证和办理居住证签注的有效时间。现在,“居住证办理一件事”对居民群众目前业务办理的所属阶段与办理进度(如审核情况、制证情况、物流派送信息等)予以精准提醒,对群众容易忽略的重要时间节点主动进行“办证提醒”和“签注提醒”。

上海警方表示,下一步将在全面推广“居住证办理一件事”的基础上,继续优化完善操作界面和流程,不断提升市民群众使用满意度。同时,继续回应市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陆续推出“长三角区域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等便民利民新举措。

居住登记

一、办理依据

《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沪府令〔2017〕58号);

《上海市居住证申办实施细则》(沪府发〔2017〕89号)。

二、申请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线下申请需验原件,线上申请免收)。

2、在沪合法居住证明:

a.居住在本人或近亲属自购住房的,提供相应的房地产权证明复印件(线上申请的需将原件拍照上传;线下申请的需验原件);

b.居住在本人或近亲属租赁住房的,提供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线上申请的需将原件拍照上传;线下申请的需验原件);

c.居住在单位、学校集体宿舍的,提供单位、学校人事或者保卫部门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集体宿舍证明》样张可由单位具体咨询属地公安派出所)。

3、居住在近亲属自购或者租赁住房的,还应当提供相应的近亲属关系证明(可用《亲属关系承诺书》代替,线上直接填报并签名确认即可;线下窗口有样张,填报即可)。

三、办理流程

1、线上由申请人自行在线填报信息、上传申办材料;线下由工作人员填报信息、上传申办材料;

2、线上申请由系统在1个工作日内办结;线下申请由工作人员当场受理办结;

3、线上申请的,办结后可在电子证照(居住登记凭证/居住证)栏下载打印《居住登记凭证》。线下申请的,当场办结,由工作人员打印《居住登记凭证》。

【温馨提示】: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应当由监护人代为申办,并同时提供监护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线下申请需验原件)和监护关系证明材料(如《出生医学证明》线下申请需验原件)。

图说:随申办常见问题。潘高峰 摄(下同)

居住证新办

一、办理依据

《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沪府令〔2017〕58号);

《上海市居住证申办实施细则》  (沪府发〔2017〕89号)。

二、申办条件

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在本市办理居住登记满半年,且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

三、申请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线下申请需验原件,线上申请免收)。

2、在沪合法居住证明(与原居住登记地址一致的,可免收):

a.居住在本人或近亲属自购住房的,提供相应的房地产权证明复印件(线上申请的需将原件拍照上传;线下申请的需验原件);

b.居住在本人或近亲属租赁住房的,提供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线上申请的需将原件拍照上传;线下申请的需验原件);

c.居住在单位、学校集体宿舍的,提供单位、学校人事或者保卫部门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集体宿舍证明》样张可由单位具体咨询属地公安派出所)。

3、居住在近亲属自购或者租赁住房的,还应当提供相应的近亲属关系证明(可用《亲属关系承诺书》代替,线上直接填报并签名确认即可;线下窗口有样张,填报即可)。

四、办理流程

1、线上申请的,根据系统提示,验证申请人身份信息;线下申请的,由工作人员查验身份证和申办材料;

2、线上申请的,由申请人直接填报申请信息、上传申办材料;线下申请的,由工作人员填报申请信息、上传申办材料;相关申请信息和申办材料将在2个工作日内流转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

3、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在6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4、通过审核的,由制证部门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制证;未通过审核的,由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出具不予通过审核的理由(线上申请的,通过网上予以反馈;线下申请的,可到原受理网点通过受理系统查询)。

5、选择居住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领取证件的,居住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会在收到证件后的2个工作日通知申请领取证件;选择邮政快递的(仅限本市范围),证件制作完成后邮政快递人员会提前预约送证时间。    

五、收费标准

首次新办免收工本费。

【温馨提示】: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应当由监护人代为申办,并同时提供监护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线下申请需验原件)和监护关系证明材料(如《出生医学证明》线下申请需验原件)。

居住登记住址信息变更

一、办理依据

《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 (沪府令〔2017〕58号);

《上海市居住证申办实施细则》(沪府发〔2017〕89号)。

二、申请材料

根据实际居住情况提供相应的合法居住证明:

1、居住在本人或近亲属自购住房的,提供相应的房地产权证明复印件(线下申请需验原件);

2、居住在本人或近亲属租赁住房的,提供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线下申请需验原件);

3、居住在单位、学校集体宿舍的,提供单位、学校人事或者保卫部门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集体宿舍证明》样张可由单位具体咨询属地公安派出所)。

4、居住在近亲属自购或者租赁住房的,还应当提供相应的近亲属关系证明(可用《亲属关系承诺书》代替,线上直接填报并签名确认即可;线下窗口有样张,如实填报即可)。

三、办理流程

1、线上申请的,由申请人填报现居住地住址信息;线下申请的,由工作人员直接修改;

2、线上申请的,由申请人上传相应的现居住地的居住证明;线下申请的,由工作人员上传相应的居住证明;

3、线上办理的,办结后,申请人可在电子证照(居住登记凭证/居住证)栏下载打印《居住登记凭证》。线下办理的,由工作人员当场打印《居住登记凭证》

【温馨提示】: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应当由监护人代为申办,并同时提供监护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线下申请需验原件)和监护关系证明材料(如《出生医学证明》,线下申请需验原件)。

居住证挂失

一、办理依据

《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沪府令〔2017〕58号)  ;

《上海市居住证申办实施细则》(沪府发〔2017〕89号)。

二、申办材料

线上申请的无需提交材料;线下申请的,需查验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

三、办理流程

线上申请的,由申请人在网上直接挂失;线下申请的,由工作人员查验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直接在系统内挂失。

居住证解挂

一、办理依据

《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沪府令〔2017〕58号) ;

《上海市居住证申办实施细则》 (沪府发〔2017〕89号)。

二、申办材料

线上申请的无需提交材料;线下申请的,需查验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

三、办理流程

线上申请的,由申请人在网上直接解挂;线下申请的,由工作人员查验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直接在系统内解挂。

新民晚报首席记者 潘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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