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民生 > 无违上海 > 正文

无违上海 | 农村集体用地产权特殊 二十年无证商铺怎么治理?

来源:新民晚报     记者:夏韵     作者:尹琛,夏韵     编辑:庄琦欣     2018-07-18 15:31 | |

  新民晚报讯( 实习生 尹琛 本报记者 夏韵)近日,市民彭女士打进新民晚报962555热线反映,虹口区场中路815号-825号、793号-685号有一排沿街商铺,大多没有房产证,属于违法建筑,存在了将近二十年。彭女士说,希望通过新民晚报APP的“无违上海”栏目,引起相关部门重视,予以拆除,还周边居民更加整洁规范的道路。

图说:虹口区场中路沿街商铺 来源/读者供图

  彭女士介绍,这排沿街商铺楼房一共五层,底层是商铺,有杂货店、水暖批发店、建材店等,种类繁多,店面大多比较老旧。二到四层几乎每层窗户外都安装了空调外机。彭女士说,“这上面几层都住人,但是房子根本没有产证。”

  7月16日,记者联系到虹口区拆违办。相关负责人严主任向记者说明,居民反映的这一段建筑可分为四个区域,一是685弄的四层楼房,是有产证的合法建筑,所有权属于一家公司,作商场用;二是769号,现为江湾敬老院,于1988年4月由上海市土地管理局批准建设;三是场中路775-793号,现为一家宾馆;四是场中路817-827号,为商业综合楼,现租赁给多个商铺使用,由原宝山县建设局发放建筑工程执照。

  记者了解到,场中路815号-825号、793号-685号原为宝山区高境镇胜利村集体土地,后因行政区域划分调整,其管理划归为虹口。目前,土地使用权和房屋产权仍为胜利村集体转制企业所有。虹口拆违办解释,“这一带的建筑多是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建设,农村集体土地的建筑产权特殊,有特定的历史沿革。在房产证、工商执照等上都有着与现在不尽相同的处理方法,因此也遗留下来了一些问题。”

  据悉,现在有关部门已经认定了两块无证建筑(775-793号和817-827号)。属地江湾镇街道正协同相关部门梳理资料,将违法加层、扩建、影响公共安全、存在安全隐患的违建作为重点整治,纳入无违村居创建范围。目前,已拆除场中路711号和769号等违建2000余平方米。


今日热点

网友评论 小提示:您要为您发表的言论后果负责,请各位遵守法纪注意语言文明
您还能输入300
最新评论 [展开]

新民报系成员|客户端|官方微博|微信矩阵|新民网|广告刊例|战略合作伙伴

新民晚报|新民网|新民周刊|新民晚报社区版

新民晚报数字报|新民晚报ipad版|新民网客户端

关于新民网|联系方式|工作机会|知识产权声明

北大方正|上海音乐厅|中卫普信|东方讲坛|今日头条|钱报网|中国网信网|中国禁毒网|人民日报中央厨房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沪B2-20110022号|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3|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9381

广电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536号|违法与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900430043|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跟帖评论自律管理承诺书

|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044号|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590号|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0579号

新民晚报官方网站 xinmin.cn ©2017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