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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心抗疫独家述评|疫情改变的,还有“信用习惯”

来源:新民晚报     记者:姚丽萍     作者:姚丽萍     编辑:黄佳琪     2020-03-06 13:31 | |

图片来源:东方IC

姚丽萍/文

新冠肺炎疫情过后,很多习惯都将改变了吧?过去不习惯的事,也都将习惯成自然。

雾霾天里,戴口罩的人要比过去多了;餐桌上,公筷啊,分餐啊,也要比过去多了。不只是口罩和公筷,疫情改变的,还有“信用习惯”。

2月7日起,《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力做好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实施,其中,失信黑名单,作为抗击疫情的一种惩戒性制度,出台了。

在这部紧急立法中,“四类情形”被甩进了社会信用信息黑名单——个人有隐瞒病史、隐瞒重点地区旅行史、隐瞒与患者或疑似患者接触史、逃避隔离医学观察。这“四类情形”,除依法严格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外,失信信息将向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归集,并依法采取惩戒措施。

一个月来,信用惩戒,用了吗?用了。

抗击疫情,有法必依,执法必严。上海市公安部门落实专门力量,全面梳理各类涉疫违法案件,重点围绕“四类情形”关联的行政处罚,以及《上海市社会信用条例》规定适用一般程序作出的行政处罚,逐案逐人甄别核实。

截至2月25日,共梳理出涉疫行政处罚案件96起、涉案失信人员104人。其中,符合“四类情形”的案件9起、涉案9人。2月26日,市公安局将首批符合“四类情形”的9起案件处罚信息推送至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同时,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协商明确,根据防控需要,与疫情相关数据继续由市公安局直接向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推送;而且,平台不只归集本市“四类情形”失信信息,还将推动长三角区域信息共享。

市人大财经委要做的是,持续监督政府职能部门加大对涉疫失信信息归集公示的力度,形成全社会对失信行为的震慑效应。目前,除已归集公示的9例案件外,市公安局还梳理出其他87起“虚假信息扰乱公共秩序、诈骗、盗窃、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伪造证明文件、寻衅滋事、阻碍执行职务”等涉疫行政处罚信息。这些信息,也将在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上集中公示,一个目标是——凡新增涉疫失信信息,都来曝光。

值得关注的是,除公安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案件外,上海法院系统也已审判了一批涉疫刑事案件,依据社会信用归集规则,司法判决上诉期满,即可归集刑事处罚信息,届时,涉疫刑事案件司法判决信息也将在平台上公示。

无论行政处罚,还是刑事处罚,相关“失信公示”都在城市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上曝光,这样的“失信公示”,过去没有,现在有了。这个变化,意味着什么?

这意味着,信用公示,无论是惩戒或者奖励,都将变成社会治理的一种新常态;信用本身,也不再仅仅是个人操守,还将成为社会治理体系中日益习惯的制度应用。可见,一场疫情,带来的习惯之变,还真不单单是口罩和公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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