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晚报·新民网】 “珍惜香港,停止暴力”,10月4日下午,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举行记者会,宣布会同行政会议,通过引用《紧急情况规例条例》,订立《禁止蒙面规例》,10月5日0时起生效。
记者会现场。新民晚报香港报道组
《禁止蒙面规例》,亦即香港坊间所称“禁蒙面法”。从记者会上传出的消息称,该法规定——任何人不得在身处以下活动时,使用相当可能阻止识别身份的蒙面物品,包括非法集结、未经批准集结等。一经定罪,除了罚款,最高可判监禁1年。
止暴制乱,还港安宁,当是时也!
新民晚报 王嘉玮 画
香港持续逾三个月的风波,蒙面暴徒暴力程度不断升级。针对暴徒近期大肆破坏、严重干扰社会安宁,香港社会各界表示强烈愤慨,持续谴责暴徒无法无天的极端恶行,坚定支持特区政府和警队依法严惩暴徒。与此同时,有识之士意识到——暴徒之所以如此肆无忌惮搞破坏,在于其蒙面施暴。当有香港警察奋力抓获暴徒,并撕去其“画皮”后,大多数暴徒立即变身“乖仔”,或主动报出身份证号,或求饶说自己只是学生、职员,求警察放过。
蒙面,竟然成了许多暴力示威者逃脱刑责的护身法宝。明明违法犯罪了,却仍可逃遁。这引起了香港正义人士的普遍愤慨。
新华视点 图
10月3日下午,香港建制派召开跨党派、跨界别记者会,宣布成立“禁蒙面法”推动组。该组成员包括建制派议员、退休公务员等。
推动组顾问包括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谭惠珠、全国人大常委谭耀宗、行会成员叶刘淑仪,以及港区人大代表陈晓峰、警察员佐级协会前主席陈祖光等。香港立法会议员葛珮帆表示,有很多心理学报告指出——人们蒙面后,会倾向做出更激烈行为,更可掩饰身份、逃避法律责任。
新华视点 图
此前,记者采访香港不少倡议立“禁蒙面法”的活动,许多倡议者会发问,“禁蒙面法”,在世界上许多国家和地区都存在,效果很不错,为何香港没有?
目前,明确立法禁止有人蒙面参与示威与集会的国家包括德国、加拿大、奥地利、法国、西班牙、俄罗斯和瑞士等,美国的十多个州也已设立相关法例。
在《禁止蒙面规例》订立后,有香港市民点赞——香港“要脸”,此法或成为香港近段时间风波的分水岭。
(新民晚报香港报道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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