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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蒙面超现实需要?这是睁眼说瞎话!

来源:新民晚报     记者:新民晚报香港报道组     作者:新民晚报香港报道组     编辑:顾莹颖,董群力     2019-11-19 19:40 | |

  【新民晚报·新民网】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原讼庭昨天做出了一项判决,其中裁定《香港紧急情况规例条例》部分条款不符合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致使有关条款无效。在香港“修例风波”暴力升级的情况下,在特区政府、警队为止暴制乱不遗余力的情况下,特区高等法院唱了这么一出,令人惊诧莫名,不知其到底是想助燃暴力之火,还是想直接愈发搞乱香港?

  今天,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发言人臧铁伟就香港特区高等法院原讼庭有关《禁止蒙面规例》司法复核案判决发表谈话。臧铁伟说:“我们认为,宪法和基本法共同构成特别行政区的宪制基础。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是否符合香港基本法,只能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判断和决定,任何其他机关都无权作出判断和决定。”

  很明显,香港高院昨天的那项判决,已经越权了,这些法官是在知法犯法。其之所以敢冒天下之大不韪,做出此等判决,无非是一些纵暴派议员的聒噪使然。此等判决,严重削弱香港特区行政长官和政府依法拥有的管治权,不符合香港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的规定。

  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声的同时,国务院港澳办发言人杨光就此也发表声明。声明认为,“禁蒙面法”实施以来对止暴制乱发挥了积极作用。声明更指出,香港高等法院原讼庭的做法,公然挑战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权威和法律赋予行政长官的管治权力,将产生严重负面社会政治影响。

  香港“修例风波”延波至今,蒙面暴徒盘踞一些高校,已经到了“占山为王”的疯狂境地,种种做派与“伊斯兰国”的恐怖分子无异。他们从头蒙到脚,全副武装,私设岗哨,用偷盗来的弓箭袭击平民和警察,已造成不小的伤害。他们甚至纵火烧穿了一座桥顶。他们点燃列车,在铁路路轨上扔杂物,意图造成车毁人亡的平民大面积杀伤。

  这种情况下,香港高院却希望为暴徒解开法律的准绳。如此松绑,无疑是一种纵暴恶行。

  香港特区高院的做法,已引起了香港各界人士的质疑。香港《大公报》发表了社评《高院判决与“止暴制乱”背道而驰》,认为“不仅为‘止暴制乱’增添不明朗因素,更对特区政府今后依法施政造成负面影响。”

  港区全国人大代表吴亮星表示,特区政府早前出于对特区安全乃至国家安全的考虑,在紧急情况下订立“禁止蒙面规例”,高院目前作出的裁定实在“令人惊讶”。

  新民眼工作室

  作者 |新民晚报香港报道组

  编辑 |顾莹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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